土地

    海運港口業土地政策

    2017-07-17

    撰文: 
    文章原載《信報財經新聞》2017年7月17日

    劉振江 仲量聯行國際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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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有兩項土地運用建議皆針對葵青貨櫃碼頭(葵青碼頭),包括搬遷碼頭及在貨櫃場上興建超高平台作住宅發展之用;而新界有大量土地用作港口後勤活動,近年不斷有要求要先發展該等「棕地」。另一方面,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張炳良教授在6月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指出,香港將致力鞏固國際海運中心的地位,提供更多港口後勤用地,不存在放棄香港港口的命題。

    貿易及物流產業是本港重要經濟支柱之一,於2015年佔本地生產總值逾22%,包括貨運及倉庫服務在內的3%。政府於2014年發表《香港港口發展策略2030研究》的研究結果,建議葵青碼頭藉提供更多貨櫃堆場和躉船停泊位提升處理能力,以應付未來需求,從而保持競爭力。而自2014年至2016年,進出香港的貨物總計(包括空、 海、河運及道路運輸等)由3.26億公噸下降至2.83億公噸,減幅約13%;2005年至2014年的10年間的增幅卻為20%。葵青碼頭貨櫃吞吐量在2014年至2016年同樣錄得跌幅,約為15%,至1523萬個標準貨櫃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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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葵青碼頭貨櫃堆場總面積為279公頃,周邊另有約100公頃的政府土地,以短期租約形式出租,支援葵青碼頭的運作。究竟用於港口後勤活動(包括貨櫃場、貨櫃車泊位、貨櫃車維修、物流作業)的新界土地面積有多少?這要待官方完成有關研究工作後方有答案。而政府早前公布關於三個新發展區的棕地數字可作參考之用。政府於2015年在洪水橋新發展區就土地使用情況作問卷調查,結果顯示研究範圍內202公頃的作業面積有67%用作貨櫃場、倉庫及物流作業等三項用途;假設三個新發展區(包括洪水橋、古洞北和粉嶺北及元朗南)合共約340公頃的棕地,同樣有約67%的土地作貨櫃場等用途,有關土地面積逾220公頃。政府現計劃在洪水橋新發展區預留約24公頃土地用作興建多層式大廈,以容納部分有關作業,另外兩個新發展區卻未有類似計劃。這等港口後勤產業將因政府收回土地作發展用途,而令可供使用的土地預計持續減少,經營模式自會調整,包括放棄經營。

    政府近年有關的規劃工作看來積極,但實際土地供應仍然緊張。政府於2015年就改善葵青區港口後勤用地展開檢討,並於2017年初優化有關短期租約土地分配和管理機制包括修訂租用條款;另外,6幅共約18公頃的港口後勤用地亦將以長期契約形式盡快批出,供貨櫃碼頭使用。屯門區是發展重點之一,政府在區內物色位置研究發展現代物流的可行性和優勢;早於2014年發表的《施政報告》表示,預留屯門西兩幅共約10公頃的土地作發展物流之用,但至今還未有確切推出市場的時間表;其中一幅約3.5公頃的土地現正進行前期預備工作,並計劃於明年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有望於一至兩年內推出市場。另外機場島南貨運區也預留約20公頃的土地,以支持轉口、電子商貿及高增值空運貨物的發展。

    現時香港的土地供應短缺限制了不同產業的發展,海運及港口業是其中一個例子。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其他城市如深圳的競爭力卻持續增加,香港如何可在大灣區發展規劃發揮領導角色,並促進優勢互補及避免惡性競爭,對推動本港未來發展至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