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

    王于漸: 賣公屋解決貧富懸殊

    2017-07-06

    文章原載七月份《信報財經月刊》

    撰文: 鄧傳鏘 信報月刊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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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大學經濟學講座教授王于漸九十年代起已不斷大聲疾呼將公屋私有化,20多年後房屋問題日益尖銳。他接受《信報財經月刊》專訪時慨嘆,如果97一回歸就立即付諸實行,香港就無這麼多矛盾。今日政府弱勢,雖然王于漸心知機會渺茫,但仍鍥而不捨四出撰文、演講,因為他堅信公屋私有化才是解決深層次矛盾的釜底抽薪之道。

    「九十年代初期,我已寫文章呼籲將公屋私有化,今年2017年了,我已成熟了很多,發現這個世界有很多百利無一害的事,都沒有人去做。作為經濟學者我只是提出自己的研究及建議,政府是否做,我管不到了。」王于漸在香港大學課室接受本刊訪問時這樣自嘲。

    1987年中英談判後不久,他已創立香港經濟研究中心,目前出版了《香港深層次矛盾》、《香港長遠房屋策略和港人港地》、《香港奇跡已經幻滅?》多部探討香港問題的著作。

    雖然大多數建議停留於紙上談兵, 65歲的王于漸有一份學者的擇善固執,堅信自己的建議可行。「香港的深層次矛盾源自房屋,房屋問題並非有無屋住的問題,而是有無資產。今日有幾多人瞓街呢?」

    他指出,房屋問題的大背景是,過往30、40年,隨着中國崛起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導致所有資產水漲船高。「一個有私樓的蠢人,最終會跑贏一個住公屋的叻人。賣公屋可以解決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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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價可以慢慢還

    王于漸形容自己賣公屋的建議很簡單,假設一個300呎的公屋單位市值300萬,其中100萬是建築成本,200萬是地價,現時先以100萬賣出去,首期5%,其餘95%向銀行借,由政府作擔保,即只要付5萬就可以買到自己住的公屋。至於200萬地價則可靈活處理,什麼時候想在市場賣出去,就要連本帶息還錢給政府,例如設定每年2%的利息,假設10年後決定賣樓,就要還200萬以及過往10年累加的利息。

    對於這個方案可能遭受的質疑,王于漸逐一反駁。「一、會否變相引發炒公屋?炒是因為短缺,只要有大量的公屋被賣出,是很難炒起的。二、是否賤價賣政府資產呢?按市價賣樓,何來賤賣?即使暫時不收地價,但塊地早已建了公屋,政府想收都收唔返。三、那是否與民(發展商)爭利呢?靠自己死慳死抵去上車買私樓的已絕無僅有,即使自己肯捱,也要另一半願意同甘共苦,以及說服雙方父母拿出棺材本資助首期。這種人不是發展商的客,大陸的豪客才是發展商的客。賣公屋對發展商也有好處,樓價上升時,可以創造一個上流的階梯,變相製造客路。」

    大部分人是業主可消弭矛盾

    2015年,公屋戶有75萬,另有37萬戶住在居屋等資助自置居所,即公營單位住戶有112萬戶;住在私人樓的有133萬戶,即公私營比例為45.9比54.1。王于漸表示,公屋私有化最大的好處是解決有產與無產者的深層次矛盾。「香港一半人沒有物業,另一半是業主,即一半人希望樓價跌,另一半希望樓價升,這個社會必定分裂。有產者與無產者的立場註定不同。例如公屋戶希望減租,私樓業主不想因為減租而加稅。如果大部分人都是業主,那就沒有矛盾了。」

    他強調,港英年代透過建公屋來紓緩社會矛盾,現時大可以透過賣公屋來消解社會矛盾。「今日申請居屋2人家庭入息上限52500元。一個剛踏出社會幾年的大學畢業生,人工萬五至二萬五千元,娶了老婆後人工或升至三萬至五萬元。但無論怎樣努力都無辦法靠自己努力儲到錢買私樓,始終要申請居屋及公屋,這個社會怎會沒有深層次矛盾呢?」

    擁有芝加哥大學經濟學博士頭銜的王于漸,是主張自由放任主義、已故經濟學家佛利民的學生。他解釋,私有化公屋的另一好處,是令它變成抵押工具,脫貧難的主因是融資難,「窮人之所以窮,是因為有需要時借不了錢。例如教育、進修不是免費的,即使你IQ很高,住公屋就沒有辦法融資去讀大學。反之,住私樓即使IQ低,也可以融資去讀大學,IQ100都可扮130啦!資本主義金融市場的好處是令到叻但窮的人,可以透過融資而上位。」

    私有化公屋還可以令僵化的房屋市場流轉,將價值釋放。他以一個生動的例子來比喻:「別人送我一條絲巾,我沒有用就沒有價值。我一旦轉送給其他有需要的人,價值就立即體現。假設你有間鴨脷洲的公屋,女朋友卻住在天水圍。又假設你30年前獲分配一間新界的公屋,年老了想搬去市區與子女一起住。公屋私有化後,賣了公屋套現,問題就迎刃而解。現時公屋沒有市場,變相毀滅所有價值。」

    香港愈來愈多納米樓,劏房大行其道,去年台灣人均居住面積達505平方呎,香港的人均居住面積只有179平方呎。在王于漸眼中,公屋私有化還可以紓緩擠迫問題。「香港人均居住面積愈來愈小,但公屋的人均居住面積沒有減少。為什麼呢?為了防止世襲而實施公屋分戶政策後,公屋不能劏,豪宅不必劏、自住私樓難劏,變相可以劏的樓宇很少。設想如果有兩個阿公阿婆住在華富邨的公屋,不需要住這麼大,公屋私有化後,就可以劏間房給兩位港大的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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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價上升的速度,遠遠快過收入上升的速度,將公屋私有化還可以令許多人致富,消除不公等。

    對於政府來說,好處包括增加收入及減少支出,根據王于漸的估算,賣公屋一方面可以增加兩年GDP,相當於四萬億,另一方面可減少龐大的重建、維修費用。「政府出錢建公屋,每個月收一二千的租金,彌補不了維修、經營成本,變相要納稅人倒貼。私有化後,如果有八成人同意,一些舊公屋業主隨時可與魔鬼(發展商)握手賣出重建,套現後再買新樓。」

    既然政府、市民均得益,賣公屋百利而無一害。為何倡議多年,都難以推行呢?他揭開箇中最大的阻力在於觸動了政治及官僚的利益。「首先是政黨反對,公屋租戶變成業主後,政治立場會轉變,選票會流失。作為官僚組織房委會想維持它的霸權、飯碗。」王于漸承認,政府需要強大意志才能推行私有化,契機在於行政長官實行普選,屆時在數十萬公屋戶的支持下,一定可以付諸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