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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錦輝:促進創科 大學須更注重應用研究

    2016-01-05

    撰文:黃錦輝教授 香港資訊科技聯會前會長 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副會長

    特首梁振英上任後決心推動創新科技產業,科技業界十分支持。為了促進創科發展,過去一年內不同階層人士或機構通過不同渠道,公開支持官產學研合作。特首的《二○一五施政報告》、創新科技局局長楊偉雄上任不久所制定的九項重點工作、「團結香港基金」的《創新科技產業概況》白皮書中的建議,以及筆者發表的多篇相關文章等,也關注官產學研合作對創科產業,以至香港未來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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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授重視發表論文而忽略科技轉移,所以極少數教授會嘗試把研究成果轉化為應用產品。

    官產學研失調礙創科發展
     

    「香港科學院」院長徐立之教授,最近在公開場合指香港官產學研合作失調,主因是大學過分著重以理論為主的基礎研究。這是源於「大學教育資源委員會」(University Grant Council,UGC;簡稱「教資會」)實施定期大學表現評核所採用的方法之影響,該評核以「數論文」為主,而評核結果是判斷大學撥款多少的關鍵因素。

    為此大學一方面專注從世界各地聘請在基礎研究具卓越表現、發表不少頂級國際研究論文的學者,另一方面亦不斷催谷在校教授持續基礎研究及發表學術論文的工作。教授重視發表論文而忽略科技轉移,所以極少數教授會嘗試把研究成果轉化為應用產品。筆者是局內人,體會到此現象確實存在已久。徐院長是香港大學前任校長,對「教資會」評核機制的利弊瞭如指掌,他的建議當頭棒喝,政府不容掉以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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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資會」可以除了以基本分計算未使用的專利之外,也可以為那些能成功被轉移專利的額外加分,例如銷售量達到一定數目的專利。

    以專利評核大學科研表現
     

    若「教資會」能夠分開理工科研究作獨立評核,它可以效法工商業界,以點算專利(patent)數目代替論文。但這做法當然不是十全十美,有外國學者批評專利並不一定產生價值。眾所周知,商業社會大部分專利都只是為了保護企業的發明,只有少量能被轉移獲利,因此有學者質疑專利只是「牆紙」一張,對學術或社會毫無貢獻。針對這問題,「教資會」可以除了以基本分計算未使用的專利之外,也可以為那些能成功被轉移專利的額外加分,例如銷售量達到一定數目的專利。

     大學撥款的方程式亦可因應以上指標作調整,加入「數專利」元素。這做法自然會引導本地大學多聘請擅長應用研發的教授,幫助大學拉近與工商業界的關係,做好產學研合作的中介任務。再者,政府可以重新考慮二○○二年由英國宋達能教授(Professor Stewart R. Sutherland),主編的《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報告》中所提出的建議,因應各本地大學之主要研究性質而把其分類為「基礎研究型大學」或「應用及工業研究型大學」。然後「教資會」可以更有效地針對不同類型大學制定不同表現評核準則,使各大學的科研成就更恰當地獲得肯定。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2016年1月5日,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