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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二          香港可考慮為非本地培訓醫生提供實習機會以及明確的事業發展路徑                                                                                                    建議三          香港應增加對專科培訓的投資

                 不同經濟體均制訂政策盡可能在醫生事業發展初期吸引他們到當地醫療體系工作。值得留意的是,各地一般會為於海外受培                                                                                         持續培訓對醫生的事業發展和晉升十分關鍵,尤其是對已在海外展開專科培訓,但卻選擇於香港醫療體系工作的醫生而言。有
                 訓的公民作特別安排,以吸引他們回國效力。以新加坡和英國為例,兩國均為尚未有實習經驗的非本地培訓醫生提供清晰的註                                                                                        關當局應該特別提供機會給他們,讓他們在港繼續接受和完成專科培訓,以吸引更多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貢獻所長。香港應參
                 冊路徑,以及良好的事業發展機會。                                                                                                                               考為醫生提供多重培訓機會的經濟體,包括英國。

                 實習經驗雖是醫學事業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但並非所有醫科生都能保證獲得實習機會,尤其是非本地醫科生。海外培訓的醫科                                                                                        為促進專科訓練,醫管局現時為正式註冊醫生提供為期九年的綜合合約。為確保有意來港發展的非本地培訓醫生有機會持續
                 畢業生如未能獲得實習經驗,便難以透過專為非本地培訓醫生而設的主要註冊途徑,從而加入香港的醫療體系。在參考英國等                                                                                        接受培訓,我們建議政府提供額外撥款,並規定醫管局及醫專須協助獲有限度註冊的非本地培訓醫生繼續接受專科培訓。醫
                 經濟體的政策後,我們建議放寬醫生須完成全期實習方可應考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執業資格試的要求,以增加醫科畢業                                                                                        專及醫管局應合作,並考慮為合資格醫生提供綜合合約,以助他們能在香港完成專科培訓。由於政府已向本地醫科畢業生預留
                 生來港發展的動力;而通過執業試後須在本港完成評核期的安排則應予以保留,並在其後加上臨時註冊安排。此外,對在本地                                                                                        及承諾提供駐院專科培訓的職位,有關措施應不會影響本地生的受訓機會。同時,政府應授權醫專向相關的分科學院分配培訓
                 醫療體系服務一段時間的醫生而言,評核期與試後實習並無二致,實屬不必。因此,為了更充分發揮醫生卓越的技術,我們建議                                                                                       名額,以便為醫管局聘用的非本地培訓醫生提供專科培訓機會,特別是在被視為等同分科學院的海外專科學院中獲得資格的
                 在有限度註冊下執業逾一年的醫生在通過執業資格試後,應獲寬免評核期。                                                                                                              醫生。醫專應優先為香港永久居民提供繼續專科培訓的機會;醫專也應規定各分科學院訂立清晰的招生要求、制訂獲認可資格
                                                                                                                                                                清單,並由醫專作統一管理,清晰有系統地公開發布,以助有興趣申請人士掌握有關資訊。
                 再者,在參考新加坡的臨時註冊制度後,我們建議政府應規定相關醫療機構提供實習機會,以助海外醫生經有限度註冊或政府
                 建議的途徑加入本港醫療體系,並以臨時註冊的方式完成實習要求,此等機會應開放予未能在其受訓地取得實習機會的合資
                 格非本地醫科畢業生。政府可建立醫科實習優先制度,以確保名額只分配予香港永久居民。政府可考慮設立一個機制,讓這些
                                                                                                                                                                  建議四          香港須善用及培育寶貴的人力資源
                 醫生在港完成實習後,能繼續為本地醫療體系提供公共服務,例如相關的醫務機構可與香港以外的醫療監管機構合作,讓這些
                 醫生在港完成實習後,在其受訓地獲得正式註冊。此舉將允許醫生在完成實習要求及符合海外正式註冊條件後,能以有限度註                                                                                        現時非本地培訓專科醫生要為其過去曾接受的專科培訓在香港取得認可,實是難關重重,其獲取之職級亦有機會與資歷水平
                 冊的方式或透過政府建議的途徑加入本港醫療體系。                                                                                                                        不符,令就業前景受限;同時須經過繁複曲折的程序,才能透過專科註冊資格審核(Certification  for  Specialist  Registration;
                                                                                                                                                                CSR)加入香港專科醫生名冊。有見及此,香港應參照新加坡和英國等情況相近的經濟體,為專科註冊訂立清晰透明的路徑。

                                                                                                                                                                呼應建議一所述,且為促進本地與非本地培訓醫生之間的機會平等,醫管局應消除或會對非本地培訓醫生事業發展構成障礙
                                                                                                                                                                的關卡,讓非本地培訓醫生能與其本地同儕一樣,擁有憑能力晉升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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