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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短期土地供應遇到障礙的選定例子


                                               短期土地供應遇到障礙的選定例子

                     地皮               原來土地用途             擬議的發展類型         面積(公頃)    單位(個)          原因


                   大埔 近鳳園               綠化地帶               住宅(丙類)           4.78     620       被城規會否決


               大埔 那打素醫院以西               綠化地帶               住宅(甲類)           0.57     680       被城規會否決
                                        綠化地帶
                赤柱 黃麻角道以東                                  未有資料           未有資料     未有資料        被城規會否決

                 屯門 前掃管軍營          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              住宅(乙類)           5.15     2,610     面臨司法覆核

              大埔 露輝路(以東及以西)             綠化地帶               住宅(丙類)           4.13     660       面臨司法覆核


                  深水埗 延坪道                                  住宅(丙類)           2.04     980
                                        綠化地帶                                                   面臨司法覆核

                    元朗站             政府、機構或社區設
                                   施、其他指定用途、休              綜合發展區            3.91     1,876     面臨司法覆核
                                         憩用地

                   前旺角街市           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         商業、辦公室或酒店用途          0.121   未有資料     遭司法覆核空置五年


                                                     其他指定用途(具歷史和建          0.4153  未有資料      遭兩度司法覆核,
                    中環街市                  商業          築價值的建築物保存作商                               空置12年
                                                     業、文化及/或社區用途)

                大埔 荔枝山 山塘路              未有資料               住宅(乙類)           3.99     1,790     面臨司法覆核



            資料來源:城市規劃委員會、綜合報章報導。

                而且,雖然改劃土地用途困難重重,而在城市規劃效益的角度而言亦未必是最佳選
            擇,但這作為政府現時可用住宅用地供應的一個重要來源,政府亦惟有把改劃程序未完
            成、或者面對司法覆核挑戰的土地,也納入賣地計劃之中。事實上,2015-16年度賣地計
            劃共29幅地皮中,有15幅尚未完成改劃程序。住宅用地供應之短缺,從此又可見一斑。


                這對於政府在短中期內增加土地供應的計劃造成極大影響。按最新的情況評估,現屆
            政府要成功達至在《長遠房屋策略》中公布的10年建屋48萬個單位的目標,仍有一段距離。


                按《本屆政府上任第三年施政匯報》的數字,未來5個年度(現時至2019/20年
            度),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和房屋協會(房協)預計將落成共95,800個公營房屋單位
            (包括公屋和居屋),較10年公營房屋建屋目標的一半,即145,000個相差約5萬個或三
            分之一。

                更重要的是,運輸及房屋局局張炳良指出,現時房委會和房協找到的土地,只能夠
            供未來10年興建254,000個公營房屋單位,比建屋目標的290,000個相差36,000個或12%。
            而且,計劃用作興建這25萬個公營單位的土地中,有八成並非「熟地」。值得注意的是,
            上述政府所物色的150幅有住宅發展潛力的目標改劃用地,可供興建的共21萬個單位中,
            有七成為公營房屋。換言之,若政府在改劃土地用途期間繼續遭到反對或司法覆核等,連
            25萬之數能否達成都有疑問(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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