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RE
    Science & Tech Innovation

    創科政策方向正確 惟需急起直追

    10/12/2017 - 13:32

    文章原載《香港經濟日報》2017年10月12日

    撰文: 黃元山 團結香港基金政策研究院主管、水志偉 團結香港基金高級研究員、曾聖宇 團結香港基金研究員

    shutterstock_698787949.jpg


    除了土地、房屋外,林鄭月娥第一份施政報告落墨最多的就是激發創新科技產業的政策,把在團結香港基金「創科博覽2017」開幕禮上首次提及的加強創科發展八大方面提供更具體更落地的措施,祈求多管齊下推動香港創科發展,成為經濟增長的新動力。

    資助研究雖增 金額不足扭劣勢

    筆者樂見政府立定決心,首次訂立本地研發開支相對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目標,由目前的0.73%倍升至1.5%,為香港科創發展指引明路。盡管施政報告沒有明確增長辦法,但從各項新措施中可以略知其方法。

    在公共研發開支方面,施政報告為本港高等學府的科研提供很大助力。相比起鄰近地區,香港在創新科技的獨特優勢就是其大學科研。與鄰近泛珠地區比較,那些城市擁有大量科創龍頭企業及雄厚的製造業,卻鮮有世界級高等學府。按最新的QS排名,在整個泛珠三角地區中,沒有一間大學能躋身世界大學排名300名內;但香港則剛剛相反,縱使我們缺乏科創龍頭企業及製造業,但香港是全球唯一一個城市可以有四所大學躋身QS世界大學排名首50名之內。正正說明了為何政府會推出新的「博士專才庫」企劃,因為政府希望可為香港科研專才打下強心針,資助企業聘用創科博士後專才,直接為科研專才帶來穩定收入,從而保留及培養更多科研人才,進一步加強我們的大學科研水平。

    更重要的是施政報告為大學研究資金預留不少於100億元。相信可令香港出色的大學科研如虎添翼,成為區域創新科技的制高點。然而,我們認為措施還可進一步完善。第一,是次施政報告對大學研究資金的撥款雖然較以往進取,大大高於以往提出的20億元中下游研究資助,但約100億元的金額仍難以扭轉研究資助資金不足的劣勢。我們曾建議政府應注資500億元予大學研究資金,並指出香港研究資助局的撥款落後於其他國家,研究資助局最大筆的科研基金「優配研究金」,金額只少於10萬美元,而每個項目平均撥款約兩年。美國科研撥款及金額相對可觀,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可提供為期三年50萬美元撥款。

    第二,未有訂立公共研發開支的目標。目前香港的公共研發開支相對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只有約0.4%,我們的科技創新研究報告亦曾提出要把公共研發開支提升至本地生產總值的1%的目標,作為公營機構的科研指標,筆者認為政府可考慮一併設立公共研發開支的目標以示決心。

    研發扣稅進取 吸頂級機構落戶

    在私營機構研發開支方面,我們曾建議政府為企業的研發開支提供200%稅務扣減,令香港維持不亞於鄰近地區的競爭力(其他地區的稅務扣減措施請參閱表),獲得是次施政報告正面回應,而且更加進取。施政報告建議為企業的首200萬元符合資格的研發開支提供300%扣稅,餘額則獲200%扣稅。此舉相信可以增加私營機構進行研發,扭轉香港私營機構研發開支較少的異象,因為在很多科創出色的經濟體中,私營機構往往佔研發開支六至七成,而香港則只佔約四成(圖)。

    HKET_20171012_A32_01_aL.jpg

     

    HKET_20171012_A32_01_bL.jpg

    施政報告亦致力吸引海外頂級科研機構來港落戶,對香港的STEM學生絕對是一大福音。當香港擁有更多頂級科研機構,自然為STEM學生帶來更多就業機會,同時也減低他們創業的風險,因為即使創業失敗也有一扇逃生門,返回其他頂級科研機構找工作,變相為創新科技注入更多動力。

    施政報告提出檢視現行法例及法規,要求新成立的「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連同各政策局積極檢視各政策範疇內的政策和法例,「拆牆鬆綁」掃除窒礙創科發展而不合時宜的條文,協助創新科技落地生根,筆者固然贊同。但統籌辦事處除要各政策局合作,亦要與監管當局如金管局等積極合作。

    可設辦公室 直接管理3沙盒

    舉例,檢視甚至修改法例的過程可以相當複雜,亦十分耗時,未必追得上科技發展的日新月異,結果令部分新發明趕不及法例修改就胎死腹中。所以政府應作兩手準備,如在金融科技方面,特首提及以「沙盒」(Sandbox)改善監管。金管局、證監會和保險業監管局目前各自推出新沙盒,測試金融科技。可是不少金融產品的功能都是跨界別,分設三個不同監管機構的沙盒,令產品可以同時審核的效率成疑。筆者希望政府及新的統籌辦事處可以考慮設立一個行政辦公室,直接管理三個沙盒,為申請者提供一站式服務,同時確保沒有產品會因被評為不能納入現有三項監管類別當中而被忽視。

    除了各種政策便利創新發明,推動創科更直接的方法是改變思維。施政報告在安老行業注入創科的思維,預留10億元成立基金推動樂齡科技,筆者大表贊成。因我們早前推出《樂齡科技概況報告》,已指出安老院舍--尤其是政府資助的院舍的採購過程繁複,應用到科技產品身上更是困難,該10億元基金可望令採購樂齡科技產品更加方便直接。但除此之外,政府亦可在安老規例上更加靈活。例如《安老院舍藥物管理指南》是在10年前設計,當中的規定沒有考慮到現時自動配藥與包裝系統的流程設計,令這種已成熟的科技只能在醫院使用,卻無緣在院舍使用。而安老院舍的《家具及設備參考表》也同樣過時,加入新科技產品不足,政府仍須在這方面繼續努力。

    總括今次施政報告,創科政策方向大致正確,但當然仍存有進步空間。相比起深圳、韓國等鄰近地區,香港的創科產業已大大落後,必須有政府的大力加速發展措施,才可望後來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