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

    納米樓可悲 東大嶼填海助解決

    2019-02-03

    文章原載《星島日報》2019年2月3日
    撰文 : 梁紀昌 鮮魚行學校前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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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土地不足已是不爭的事實,如何解決房屋短缺問題,已成為社會關切問題的重中之重。儘管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但面對當前社會分化,無論以填海、發展棕地,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及發展郊野公園邊陲,均有反對者爭議,料政府施政面臨嚴峻考驗。現今本港民粹主義當道,部分人持仇富心態,反對派又在煽風點火,很少人會細心聆聽和冷靜思考分析;因此,解決港人居住惡劣問題,不容鬆懈。

    小朋友劏房成長悲哀

    小時候,筆者與兩兄弟及父母,一家五口住在山谷村的山邊木屋,之後遷往紅磡黃埔街的板間房,環境皆很差。想不到四十多年後,被譽為國際大都會的香港,仍有逾二十萬人居住在只有幾十方呎「劏房」,實在令人感到可悲可歎。土地嚴重不足,住屋需求殷切,不僅引發社會矛盾,更影響我們下一代的學習成長。

    當年我在鮮魚行學校擔任校長時,曾經探訪過一些住在「劏房」的學生,了解到居住環境差,絕對會影響他們的學習。因為居住環境狹窄,不少學生放學後都會在外間流連,有些學生唯有去美式快餐店或社區會堂做功課,試問小朋友連一個做功課的空間也沒有,能不影響學習成績嗎?

    居住環境不佳,對小朋友的發展亦帶來負面的影響,就算比較簡單的課外活動,例如學習音樂都不可能。現實情況是,小朋友連學吹口琴或吹笛都不可以。據住在劏房的家長反映,因為居住在劏房大家都是低下階層人士,很多人都要上夜班,日間在家中休息,如在家中吹口琴或笛子,馬上會被鄰居投訴。故此,居住環境差肯定會影響小朋友的學習和個人發展。

    土地不足同時會令學生不能接受優質教育。以我熟悉的鮮魚行學校為例,一五年我離開時,學校連上體育課的運動場都沒有,要到康文署轄下的運動場,很多時要利用中午較少人使用的時間上課,原因是中午較炎熱,較少街坊使用。據了解,鮮魚行學校至今仍要外出上體育課。

    納米樓恐怕是「絕代」樓

    樓價高企,發展商近年興建面積愈來愈小的單位,有的極小至只有一百多方呎的私樓,即所謂「納米樓」。筆者認為應該稱為「絕代」樓,這樣說或許有點誇張,但對於新一代的年輕夫婦,也許是一個現實問題。一間百多方呎的單位也要價值幾百萬元,每月供款加上水電雜費,可能已用去他們一半以上的收入,如何有錢供養子女?加上居住環境狹窄,業主可能只會養寵物,而不想供養下一代,所以說「納米樓」是絕代樓,即不能養育後代。

    回顧香港過去城市的發展,七十年代的荃灣、沙田、屯門和大埔,八十年代的天水圍和將軍澳,九十年代的東涌等新市鎮,都靠移山填海發展起來。可惜,近二十年香港都沒有發展新市鎮。土地供應不足只會令樓價持續高企,有的甚至升到幾萬元一方呎,難道市民真的要兩三代人來供滿一個單位?最新資料顯示,公屋平均輪候時間長達五點五年,再看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只有一百七十方呎,只是比一個車位大一點,加上人口老化,同樣嚴峻的是香港樓宇亦同時老化,面對這樣雙重老化問題,政府更要積極和趕快去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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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加土地供應有許多方法,以填海較為可取。惟認為政府依2030+建議東大嶼填海規模一千公頃不足夠。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於《施政報告》認為規模擴大為一千七百公頃,我們應寄予厚望。不過,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剛提交報告給特首,認同在中部水域建造約一千公頃人工島以發展東大嶼都會,認為相對維港以外近岸填海,確是制約較少而可創造更大面積土地。我們可以預見,填海是突破土地長期短缺困局的主要關鍵,東大嶼都會計畫選址和構想其實都很好,並考慮到與港九新界各地的交通聯繫,未來大幅增闢土地,冀可大大改善民生及經濟發展。

    科技日新月異填海成效快

    任何計畫都要市民支持,由於筆者是教育界出身,所以會從教育方面思考,我期望「明日大嶼」能引入高質素的學校,包括外國的著名學府,政府應資助低收入人士的子女入讀這些國際名校,提供令基層下一代可以接受優質教育。隨着科技日益進步,今天的填海技術比過去已有很大進步,填海需時應可大為縮短,期望少於十年時間便可動用新的土地。

    也許有人會問,為何不直接收回粉嶺高爾夫球場?我認為,世界各國先進都市都有一個國際級的高爾夫球場,作為國際大都的香港不應例外。在收回粉嶺高爾夫場之前,政府可另覓土地興建一個新球場代替,例如滘西洲仍有地方可供發展,甚至待東大嶼填海計畫完成後,亦可在該處興建一個高爾夫球場。

    由於市民對覓地方法有不同意見,相信立法會討論也要一段時間,就算方案通過,民間亦會有人提出司法覆核,如此拖拉,相信要展開任何一項計畫都要一段頗長日子。筆者認為增闢土地應多管齊下,同時發展棕地、郊野公園邊陲地和在東大嶼填海。事實上,無論循那個方法增闢土地,都殊不簡單,均須經過前期的環境評估、收集專家報告,再經過立法會討論,一旦出現訴訟,要多少年成事無法估計。相較之下,東大嶼填海計畫不涉持份者利益,不須拆遷賠償,應是增闢土地較可行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