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創新

    成功社企 利潤與社會責任並重

    2015-12-13

    撰文:黃錦輝教授 香港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

    全球高等教育界近年紛紛積極鼓勵學生發揮創意,並結合應用,推動其創意、創新、創業(統稱「三創」),同樣地這也是香港各大專院校的教育目標之一。筆者參與相關的創業教育工作多年,當中包括課程設計、實習計畫、創業比賽等。創業教育的宗旨是教授學生創業的技能(skillset)及思維(mindset),前者以體驗教學為主;後者着重理論。事實上,學生要成功「創業」,必須「軟」(思維)「硬」(技能)兼備。現實中,真的有興趣及能力創業的學生比例甚少,然而,高等教育界必須堅持「創業教育」的普及通識課題,培訓一、二年級學生,讓他們深入了解處事時,要抱着企業精神,為自己的理想定下目標,無懼挫折,勇敢面對各種挑戰,貫徹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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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企教育就是要讓學生學會平衡金錢利潤和社會目的。

    從教學角度看,筆者認為創業教育的重要一課是「社會企業」(社企)。業界指出現時社企的定義並無一致共識,本地大學及有關政府部門一般會參考一些國際社企組織所採用的定義,認為「社企是一盤生意,通過企業策略和自負盈虧的營運方式,以達致特定的社會目的,而其不少於六成五的可分發利潤會再投資於本身業務,以達到該社企的社會目的。」筆者在教學時往往利用以下簡單算式去解釋這定義︰

    企業總收益(V) = 金錢利潤(M) + 社會目的(S)

    企業家營商時設法增加公司收益屬無可厚非,然而企業家要明白收益絕對不是單以金錢來衡量,公司對社會的貢獻同樣十分重要。

    共享經濟必修專題

    基於以上的算式,企業營運模式會出現兩個極端。若公司的最高收益主要來自金錢利潤(V=M, S=0),該老闆便是典型唯利是圖的商人;反過來,若有關最高收益主要來自社會貢獻(V=S, M=0),該企業家便是一位不計成本、不切實際的浪漫派社會福利主意者。為了避免出現上述極端現象,社企教育的目標是讓有意創業的年輕人,在制定公司的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時,必須考慮金錢利潤(M)及社會目的(S)間的平衡。具體而言,相關課程可以教導商科學生社會責任的重要性,同時亦可教導社會科學學生賺錢及自負盈虧的關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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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經濟」能有效運用社會資源,亦同時帶來盈利。

    此外,促進社企創業的有效平台為「共享經濟」(sharing economy),筆者認為上述概念也應成為社企教育課程的必修專題。「共享經濟」概念沿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的歐洲。它主要的運作模式是基於資源擁有者手上的資源過剩,若資源閒置便是浪費,因此擁有者可把閒置資源出租,與需求者分享。在出租過程中,資源擁有者可從中收費。所以,「共享經濟」是一套一舉兩得的商業模式,使資源擁有者減少浪費,也可以從中圖利。這個模式為弱勢社群提供一個謀生機會,通過該平台利用網絡營運小生意,賺取生活費。從社企教育角度,創業者適當運用「共享經濟」可以達致金錢利潤(M)及社會目的(S)的平衡,同時在這基礎下他也可以為公司尋求總盈利(V)最大化。這種雙贏的生意何樂而不為呢。

    原文刊於《星島日報》2015年12月13日,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