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結香港基金籲改善ESG匯報機制 推動香港綠色金融發展

    2019-05-16

    團結香港基金籲改善ESG匯報機制
    推動香港綠色金融發展

     

    【2019年5月16日,香港】隨著環球金融市場對氣候變化帶來的風險日益關注,「環境、社會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的投資概念亦愈來愈受到重視。團結香港基金 (基金會)今天發布了第二份名為《企業和投資者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報告的政策概論》倡議報告,建議因應國際趨勢推出更為具體及清晰的ESG匯報指引,推動發展綠色金融,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ESG已成國際金融市場大趨勢

    基金會認為,ESG在香港的發展有著「天時」、「地利」、「人和」的優勢。「天時」是指越來越多企業意識到氣候變化對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包括對實體資產的破壞及可能引發的巨額賠償,因而更著重對ESG的評估和披露。

    「地利」方面,中國內地近年積極推動綠色經濟,除了將綠色金融列入國家戰略議程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更計劃於2020年或以前,強制上市公司披露環境資訊,為香港在ESG領域上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推進。

    至於「人和」則是指各地央行和國際社會在綠色金融上的合作。目前由歐洲央行、英倫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及世界銀行等組成的「綠色金融合作網絡 」(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NGFS)已經有34個會員和5個觀察成員。另外,由紐約前市長彭博(Michael Bloomberg)及英倫銀行行長卡尼(Mark Carney)帶領的「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披露工作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亦在2017年發布了建議報告,內容涵蓋企業就氣候資訊應該披露的管治、策略、風險管理及指標。

    ESG在香港的發展

    香港金融業近年亦開始推動ESG發展。港交所於2016年優化了《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證監會2018年發布的《綠色金融策略框架》不但把加強上市公司環境匯報確立為首要工作,還就ESG投資方面向基金經理及資產擁有人展開研究調查。積金局亦於同年發出通函,鼓勵強積金受託人在投資決策過程中考慮ESG因素,並向計劃成員披露其ESG投資方法。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在上星期亦公布了多項支持香港發展綠色金融的措施,包括將ESG元素納入投資分析內。

    基金會去年亦首次為金融發展局撰寫ESG策略報告,本報告則是在上次的基礎上加入了全球趨勢的最新分析,並就企業匯報制度以及香港在ESG領域的發展作出具體建議

    ESG匯報不應是「例行公事」

    報告指,儘管多個金融監管部門都已更新了ESG的相關指引,但為數不少的上市公司管理層都忽略了在環境、社會及管治三大層面的風險,亦未有在管治、策略及管理系統中有效地使用ESG匯報作為風險管理工具,令ESG匯報未能得到應有的重視,淪為「例行公事」。

    因此,報告建議:

    • 港交所應在《企業管治守則》中清楚列明,董事會必須負起責任評估企業面對的各項重大環境及社會風險;
    • 港交所應修訂《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評估重大風險的方式及程序;
    • 港交所應強制要求上市公司對某些重要ESG指標作出匯報;
    • 港交所亦可提供清晰指引,幫助各有關行業識別重要的ESG風險;
    • 如公司就這些重要指標尋求第三方認證,政府應減輕公司ESG匯報的負擔,予以補貼。


    ESG匯報機制應與國際接軌

    報告稱,部分大型企業會選擇有國際認受性的ESG匯報框架,但因為要同時兼顧港交所的指引要求而造成額外成本。

    因此,報告建議:

    • 港交所可以彈性處理,容許企業採用國際公認的匯報框架作替代。
    • 政府亦可建立一個跨界別督導委員會重新制定明確藍圖,讓ESG匯報與TCFD框架接軌。

    在匯報監管方面,現時歐盟及英國都已採用「不遵守就解釋」為原則,要求基金經理披露ESG整合策略,法國更採用強制披露原則。歐盟及英國某些類別的退休金也必須強制披露其ESG整合方法。相對而言,香港只有透過證監會《負責任的擁有權原則》(Principles of Responsible Ownership, PRO),以自願性質要求投資者參與所投資公司的ESG事宜,並沒有明文規定基金經理及機構投資者必須披露其ESG整合策略,也就是說,香港的資產持有人無從得知基金經理在投資時曾否考慮ESG風險。

    有見及此,報告建議:

    • 證監會應強化現行的PRO,並與聯合國支持的《負責任投資原則》接軌,以便將ESG因素納入投資過程,並將披露原則由「自願性」提升至「不遵守就解釋」;
    • 政府及金管局等管理龐大公共基金的機構應以身作則,以強化後的PRO為基礎進行投資,並要求外聘投資經理遵循相關規定;
    • 在退休金方面,積金局應將ESG因素納入其監察範疇。


    ESG相關基礎建設急須提升

    報告指出,人才及數據是ESG匯報的兩大基礎要素。

    因此,報告建議:

    • 政府應開發環境及社會數據,並開放給企業使用,以降低企業的ESG匯報成本;
    • 政府及港交所等公共機構亦應加強與大學和其他專業機構合作,為企業提供ESG相關培訓;
    • 政府應率先為業界樹立榜樣,及早為香港制定明確的可持續發展規劃,協助企業識別與本地相關的ESG風險。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兼政策研究院主管黃元山表示:「提升企業和投資者的ESG披露質素,不單可以鞏固香港作為重要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亦可以成為引領中國資本市場與國際接軌的示範。」

    團結香港基金社會發展研究主管張博宇認為:「氣候變化已經開始為營商環境帶來不確定性,企業和基金經理要為股東和資產擁有人創造長遠價值,便需充分考慮及披露ESG風險。」


    《企業和投資者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報告的政策概論》完整報告

    中文版:https://bit.ly/30kr01L 
    英文版:https://bit.ly/2Vuy8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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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於發布會上致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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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香港基金副主席、亞洲金融集團總裁陳智思先生為是次研究報告的首席顧問,出席活動時表示「環境、社會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已成為國際金融市場大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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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香港基金發表第二份ESG研究報告。圖示:(左起)金融發展局ESG策略工作小組主席兼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商業報告和企業可持續發展合夥人吳柏年先生;團結香港基金副主席、亞洲金融集團總裁陳智思先生;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先生;團結香港基金總幹事鄭李錦芬女士;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王國龍先生;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兼政策研究院主管黃元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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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香港基金副主席、亞洲金融集團總裁陳智思先生(右二);領展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王國龍先生(左二);金融發展局ESG策略工作小組主席兼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商業報告和企業可持續發展合夥人吳柏年先生(右一)於座談會環節一起探討ESG的發展趨勢;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兼政策研究院主管黃元山先生(左一)擔任座談會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