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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

    發展與保育,兩者不能兼得? 

    2021-01-21

    文章原載《經濟通》2021年1月19日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土地及房屋研究主管 葉文祺、研究員 許雅婷

    發展與保育,兩者不能兼得? 


    政府早前正式展開北環線的詳細規劃,項目落實能提升沿線用地的發展密度,使政府在附近物色到90公頃的房屋用地,然而該區也有不少魚塘及濕地,有團體就表示憂慮房屋發展會破壞生態。回顧以往的大型發展計劃,保育與發展不時處於對立面,不少反對聲音都源於擔心發展可能對環境造成的傷害。北環線工程以及其他發展項目是否也躲不開這種對峙局面?

    既不發展 亦不保育

    政府通過不同法例如《郊野公園條例》、《城市規劃條例》等劃定保育地區,目前香港約有一半的面積被指定作各項保育用途,生態價值高的政府土地會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或政府委托的團體負責保育及管理工作。

    不過,現行政策在保育私人土地上卻收效甚微。儘管法例禁止生態敏感地區上進行發展,但無權要求業權人妥善保育其生態價值。以濕地爲例,香港的濕地大多是由魚塘構成的人工濕地,若缺乏持續的管理,例如修剪叢草及控制魚塘的鹹淡水比例,久而久之,濕地便會乾涸,失去其生態價值。隨著本港漁農業式微,魚塘丟空、雜草叢生的情況屢見不鮮,成為「既不發展,亦不保育」的尷尬局面。

    英設保育信託 主動保育私人地

    政府對保育私人土地抱著放任的心態,難免會讓市民擔心出現「先破壞,後發展」的情況。反觀其他地方就採取政策主動解決保育私人土地的難題,以英國為例,當地政府設立了自然保育信託基金的制度,由於信託基金是獨立的法律實體,能與土地業權人磋商,也可收購生態敏感的土地作長期保育。

    英國國民信託(National Trust)是其中一個最源遠流長的自然保育信託基金,亦是歐洲最大的保育團體,管理逾24萬公頃的土地,包括各地的自然保育區與古跡。信託有多項收入來源,包括會費、入場費、投資收入、遺贈等,以支付恆常的保育及管理開支。2018至19年財政年度的資產就錄得逾13億英鎊,足見信託基金的財政可行性。

    政策得宜 兼顧保育與發展

    香港土地短缺,政府一方面要覓地建屋,但同時又不能忽視保育生態敏感地區的需要。政府不妨參考其他地方平衡兩方面需求的成功個案,主動制定適宜的政策,化解當前發展與保育的對立困局,自然能順利創造發展的空間,又能妥善保護珍貴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