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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創新

    招商引資須快狠準

    2022-12-02

    文章原載《明報》2022年11月2日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研究總監及經濟發展研究主管 水志偉、助理研究員 曾文軒

    招商引資須快狠準

    [閱讀相關研究報告 - 策動灣區港深引擎 孕育生物科技新機]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的北部都會區願景,涉及龐大投資。除了政府去年就土地發展提出的多項基建投資外,要將區內的新田科技城打造成「香港矽谷」,必須投資於產業發展。產業投資絕非指政府無了斷地為經濟活動撥款,而是要招商引資,運用市場力量發展產業——這亦是今年早前出台的施政報告提綱挈領、矢志推行的良策。

    以產出為目標 吸引重點企業

    政府今年提出成立「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吸引國內外重點企業落戶香港,同時透過經貿辦「招商引才專組」主動出擊招攬企業。團結香港基金一直提倡,在前線吸引對科創生態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錨機構」(anchor institutions)落戶香港。香港的世界級大學固然是錨機構,但主要負責上游研究;香港近4000家初創企業,當中也有能夠成為錨機構的「獨角獸」,惟它們罕見且成長需時。香港一直欠缺已經或具潛力囊括主要市場、接通上下游產業鏈的企業,以帶來頓時見效的龐大經濟效益及工作機會。

    新一屆政府深諳這項需求,故承諾未來5年吸引至少100間有潛力和具代表性的創新科技企業到香港營運或擴展業務,包括至少20間龍頭創新科技企業落戶,為香港帶來過百億元的投資,及創造以千計的就業職位。由於不同目標企業將在香港從事的經濟活動規模及擴展潛力不盡相同,故我們難以估算香港要吸引多少重點企業落戶。

    然而更重要的是,政府以投資額及就業職位為目標相當正確。上屆政府就科創「投入」定下科研開支佔GDP(本地生產總值)1.5%的目標,今屆政府則邁向以上述「產出」為目標——若然能在即將發布的「香港創新科技發展藍圖」公布更全面及具體的產值目標,則更勝一籌。

    政府亦提及新設的辦公室,將負責制訂目標企業名單及推出具針對性的配套措施,並度身訂做企業落戶計劃等。政府固然要盡量滿足企業需要,但同時亦要平衡成熟與初創企業、本地與海外企業利益。

    我們認為,「針對性」的招商措施應當與產出掛鈎,實際模式眾多。具體而言,參考內地,政府會為個別科創產業的企業——不論大小規模、本地或海外——提供優惠稅率或補貼。新加坡的免稅及優惠稅率計劃,則定下劃一經濟貢獻指標,達到相關門檻的企業均可享受相關優惠。以色列的優惠稅率計劃,就以創投融資額及產出增長率為指標,凡企業符合條件都可享受相關優惠,這措施能顧及快速增長的明星初創的成長周期。

    政府同時也可提供更具包容性的稅務優惠,例如與科研開支掛鈎,香港現時的研發開支扣稅措施便屬此列。然而政府可參考英國及澳洲,更進取地提供科研開支退稅措施,甚至設下條件讓初創企業享受可退還稅務優惠(refundable tax credit),讓未盈利的初創都能受惠。

    此外,國際間也有做法是就知識產權相關活動,包括專利開支及收入,提供補貼或稅務優惠,以鼓勵專利的創造及轉化;經合組織(OECD)成員甚至就專利收入稅務優惠(patent box)的計算方法簽訂協議。由於知識產權是科創企業「含金量」較高的資產,故不同地區均大力促進這項「產出」。

    就土地政策,不少成熟企業需要整塊土地或整棟樓宇,推行大規模且符合相關要求的經濟活動,政府在考慮批地及批出樓宇以滿足相關需求時,應確保企業在佔據空間期間達到相關產出目標。這並非指土地或物業該只供出租而非出售——例如內地有「先租後讓」的做法,需企業在租賃期間符合企業績效方能購買土地。至於其他重點企業,科技園公司現時有較具包容性的條款,出租單位予成長中的明星初創,故可探討持續優化現有政策。

    政府基金需投資策略

    招商引資的另一舉措,為向重點企業及其項目提供充足的融資機會。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坐擁多家國內外知名創投及私募基金。然而大多企業於香港融資後,便到異地繼續從事科研活動,故關鍵是要建立融資與科研的緊扣關係。

    其一方法是推出投資稅務優惠。不少地區都向直接投資於本地初創企業的投資者提供扣稅優惠,而個別地區實際做法不盡相同。例如德國及澳洲提供退稅優惠;英國同時向透過風險投資信託(venture capital trust)進行投資的投資者提供扣稅;內地允許投資者將因企業倒閉而尚未抵扣完的稅務優惠轉移到其他企業等。這固然能讓本地初創受惠,也能吸引重點企業落戶。

    另一方法是政府直接投資,透過掌握單一來源大額投資的主導權,針對重點企業甚至項目,設下惠及本地產業發展的投資策略(investment objective)——這亦是施政報告的另一良策。

    政府提出成立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歸一收納「未來基金」下數個總值620億元的基金。政府必須訂明不同基金的清晰定位,並相繼釐定不同投資策略,例如就招商引資,可要求相關重點企業或項目落戶香港;就扶植本地初創,可主力提供前期資金,支持具潛力的初創跨過「死亡之谷」,或支持融資周期較長、資金需求較大的「深科技」初創等。

    上述舉措的另一亮點,是新設300億元的「共同投資基金」將由政府聯同投資伙伴直接投資,而非如同其他資金般,透過任命私募基金為普通合伙人來投資。我們相信,由於政府能夠更加抓緊直接投資的投資決定,故能更有成效及效率地配合政府的招商引資策略,包括確保投資企業及項目為「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挑選的重點企業,及更好統籌辦公室向獲投資企業提供周全落戶計劃等。固然,政府必須確保投資委員會下有足夠能力及效率,協助投資。

    然而,無論如何政府都必須釐定清晰的投資策略,除了要確保有投資回報外,亦要以「產出」為目標,確保惠及香港科創產業發展,計算時應當視為長線投資並調整風險(risk-adjusted)。

    我們觀察到國內外不同政府基金都有不同策略,例如新加坡淡馬錫近年傾向投資於已有穩健收入來源但仍需額外推動,或與未來科技相關的公司;深創投則有不同的投資模式,包括直接投資、伙同社會及海外政府資本投資、委託及獲委託投資等——主要投資於成長期項目。

    理順各舉措 「香港矽谷」指日可待

    施政報告各項招商引資舉措確實令人鼓舞,然而吸引企業落戶必須「快狠準」,政府在定下施政方向並建立了這些領導架構後,必須確保執行順暢、有積極進取的具體措施,及吸納適合的企業落戶。我們相信,只要以「產出」為目標,理順及細化各項舉措,「香港矽谷」的誕生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