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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創新

    中國承諾2060年碳中和,香港銀行業有何角色?

    2020-10-20

    文章原載《經濟通》2020年10月20日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研究員 江俊燊、助理研究員 周旭晴

    中國承諾2060年碳中和,香港銀行業有何角色?


    中國上月底在聯合國大會年度會議上承諾,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即淨碳排放減至零。香港在中國實現碳中和這個目標中擔任甚麽角色呢?香港又能否把握機遇,利用其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帶動綠色金融發展呢?

    中國的2060年碳中和目標,無疑是全球氣候政策發展的里程碑。根據氣候行動追蹤組織(Climate Action Tracker),如果中國於2060年實現這個目標,全球暖化有望降低0.2至0.3°C,將是2015年各國簽署巴黎協定以來的最大降幅。

    要實現碳中和這個目標,少不了龐大的資本開支。要引導銀行資金流向低碳轉型項目,其中一個方法便是制訂監管框架,促使銀行管理及報告其對氣候變化的影響。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早於2012年已制定了《綠色信貸指引》,要求銀行匯報他們的環境社會風險管理、綠色項目貸款總額以及其環境效益。監管機構更會根據這些範疇為銀行評分,藉以鼓勵他們更積極管理可持續發展相關的風險和影響。

    中國承諾2060年碳中和,香港銀行業有何角色?


    另一邊廂,所有在歐洲營運的大型銀行需遵從《非財務報告指令》(Non-Financial Reporting Directive), 披露其環境和社會影響,例如他們的貸款項目如何幫助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等,從而驅使銀行在氣候行動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然而,香港現時未有任何政策鼓勵銀行管理其環境和社會影響。縱然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年發布的《綠色及可持續銀行業白皮書》,是推動香港銀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一步,但白皮書重點要求銀行管理環境對其業務和資產的風險,卻忽略了銀行的環境和社會影響。

    銀行作為百業之母,對實現碳中和尤其重要。中國、歐盟、以及英國在制訂可持續發展策略和減碳計劃時均特別關注銀行業的角色。相較國際上對於銀行業的期望,香港的監管框架似乎仍有改善空間。要讓香港銀行業對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金管局應確保銀行管理其環境和社會影響,領導銀行業抓緊可持續發展為香港帶來的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