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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術創新

    不容忽視的展能藝術奮鬥史

    2017-11-07

    撰文: 李君兒 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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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首林鄭月娥實行百日維新,於上月初推出上任後首份施政報告和施政綱領。大眾的焦點大多集中於上車計劃和稅制改革,萬綠叢中一點紅的,可說是過往鮮有露面的藝術共融領域。特首提倡勞福局成立新基金扶助展能藝術家的發展,政策之具體落實細節尚在揣摩之際,此時也許我們可以放眼國際舞台,汲取經驗和靈感。
     
    二戰結束後平權思想開始抬頭。西方社會上的邊緣社群紛紛積極發聲,女性主義、同志LGBT+、黑人權利和反越戰等不同社會運動百家齊鳴,傷健人士亦不例外,展能藝術的浪潮亦由此而生。有關傷健人權最具影響力的理論框架可說是八十年代在英國興起的The Social Model of Disability (傷健社會模型)。當時Union of the Physically Impaired Against Segregation (傷健共融聯盟)提出了以下的論述:
     
    「從來都是人為的觀點讓身體缺陷的人陷入無力的狀態。『殘障』不等於『殘缺』,我們卻被社會大眾毫不必要地隔離,令我們不能完全地參與社會。」(UPIAS,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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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理論分隔客觀的物理缺陷和主觀的社會歧視,提倡大眾真正接受身體殘疾人士,消除他們在社會上有形和無形的障礙,並深遠地影響日後世界各地的傷健平權運動。在熱哄哄的社會氛圍下,Shape Art 於一九七六年在英國由私人慈善集團成立,至今一直在藝術文化上致力爭取和保障傷健人士的人權,包括積極支持展能藝術家的專業發展並提升其社會認知度,為有興趣投身藝術文化行業的傷健人士提供門檻,和藝術文化組織合作提升機構內外的通達度等。展能藝術的風氣在十年後亦擴展至本港,香港展能藝術會一九八六年成立,為香港的傷健藝術運動拉起序幕。
     
    然而,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能所解決。在九十年代初,英國的展能藝術家依然受到不少排斥,被主流博物館和藝廊完全忽視,有關之藝術家和團體因而到街上抗議的新聞屢聽不鮮。到了一九九五年當局通過了The 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傷健歧視法案),把此等歧視正式列作不合法行為後,情況才有所改善。
     
    從今天回看,展能藝術平權的路已走了超過四十年頭,這段奮鬥史也將不再被埋在歷史的洪流中。Shape Art和Arts Council England (英格蘭藝術協會)等正如火如荼地籌備一個一百萬英磅的企劃-The National Disability Arts Collection and Archive (NDACA),計劃在明年四月實行,包括落成在新白金漢宮大學的研究設施、開放超過二千檔案的網上資料庫,與推出一連串口述歷史影片等,目標為建構互動創新的教學和推廣資源,並進一步保存及呈現展能藝術家的文化歷史遺產。
     
    NDACA計劃對英國展能藝術家一直以來的努力作出了正面和積極的回應,同時亦提供了平台讓業界甚或大眾反思和回饋前人的步伐,鑑古知今。回望香港,在眾多燙手的社會問題之前,我們喜見政府對展能藝術的關注和支持。然而香港的展能藝術實在不能說是剛起步,面對不同團體數十年的掙扎求全,期待本屆政府能展現其決心,細心聆聽他們的心聲,閱讀歷史,再對症下藥,方為上策。
     
    參考資料:
    Tom Shakespeare, "The Social Model of Disability", The Disability Studies Reader (2006), 197-204.
    "The NDAHA Paper", National Disability Arts Collection & Archive, accessed 1 November 2017, https://medium.com/@theNDA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