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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藝術創新

    讓務實共融 走進時尚藝術空間

    2019-04-16

    文章原載《經濟通》2019416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員 李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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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容易又過去。去年在巴塞爾藝術展(Art Basel)香港展會中,我們在星光熠熠的會展發表香港第一份有關藝術共融的政策建議書,聯同十八間業界團體,倡議政府正視邊緣人士的文化權益,以及確認藝術對提升個人健康以至社區福祉的實質效用。筆者念念不忘在報告發佈會中,與我們一直緊密合作的一群年輕更生人士衣冠楚楚地到場,坦言人生首次被邀到如此隆重的場合,既興奮又緊張,我卻百般滋味在心頭。

    也不過是一牆之隔,然而展能藝術家和主流藝術圈的關係卻一直像是若即若離。當代藝術打著自由開放的旗幟,這年頭多元身份(diverse identity)等政治正確的主題更是充斥著大大小小的展覽。但是一邊廂以國際商業藝廊、藝術學院、博物館、藝評組織為主的當代藝術圈發展著自己華麗學術化的精英生態,另一邊廂於民間為長者、傷健人士、少數族裔等邊緣人士提供藝術發展或治療等服務的卻多是社會福利團體。在政策上的分離更是明顯── 在本港,民政事務局、勞工及福利局和食物及衞生局各自推出目標迥異的藝術項目,鮮有相交之處。本文想問的是:在東華三院、賽馬會、協青社等社區團體,以至地標性藝術中心、半山區藝廊、藝術學校的中間,是難以跨越的鴻溝,還是有真正融和的合作空間?

    當代藝術秀色可餐,品味人士趨之若鶩,但藝術共融有時卻像其貌不揚的慈善項目,難道就只能藏身於屋邨的長者屋或社區中心?紮根丹麥的非牟利組織Art2030顯然不以為然。他們在201811月於紐約年度聯合國大會(Annual General Assembly)中,和國際頂級藝廊合作,聯手舉辦展覽或講座等,致力把聯合國訂下的17個可持續發展目標帶入五光十色的藝術圈中。例如針對第4號目標(優質教育)和第11號目標(可持續城市和社區),Art2030與豪瑟沃斯畫廊(Hauser & Wirth) 聯手舉辦座談會,以去屆威尼斯雙年展美國館代表藝術家布拉德福特(Mark Bradford)所設的非牟利組織Art+Profit為主題,探討他們在洛衫機南部的青年文化項目;還有回應第10號目標(減少不平等)和第12號目標(負責任消費和生產)等的「隨風飄揚」活動 (Tow with the Flow),在北歐高中學校舉辦表演藝術工作坊,反思全球紡織業的可持續發展,並隨後於丹麥國家美術館(National Gallery of Denmark)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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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筆者開始幻想有一天,在香港某藝術博覽會中,促進社會共融的藝術組織能真正登堂入室,在一貫的白盒子攤位中佔一席位,展示具濃厚社會參與的藝術作品,向本地及來自世界各地的訪客呈現香港藝術生態真實而多元之面貌。這也是在回應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說: 「或許將來有一天,我們的殘疾藝術家可以在Art Basel展示作品…受到全球藝術界的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