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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30年香港需要9,000 公頃土地









                                                                 「香港2030+」                                                                         4,800公頃

                                                                 未來30年的土地需求







                      改善建議1
                      增加人均居住面積                                   所需的額外住宅用地

                                                                 2046年住宅用地*                           增加居住面積                                       3,520公頃
                                                                 5,870公頃                              60%




                                                                                                                                                          8,320公頃

                      改善建議2
                      增加配套設施用地
                                                                 所需的額外配套設施用地需求
                                                                 2046年設施用地^                         增加設施用地                                              760公頃
                                                                 7,580公頃                            10%






                                                                                 增加居住面積及設施用地後的土地總需求                                            9,080公頃
   註:(*) 計算方式為將現有住宅用地 (4,200 公頃)與「2030+」預計的住宅用地需求(1,670 公頃)相加
   註: (^)計算方式為將現有設施用地 (6,500 公頃)與「2030+」預計的設施用地需求(1,080公頃)相加
   在我們的計算中,現有「設施用地」只包括商業、工業及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用地,沒有計及交通、倉庫和露天貯物、公用事業、墳場及火葬場用地或其他空置用地,而預計中的設施用
   地需求只包括「人口相關設施」。因此,我們的估算傾向保守。
   圖片來源:規劃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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