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
imgimg
img
img
imgimg
Home
Public Policy Institute
About Public Policy Institute
Research Areas
img
Featured Work
Latest News
Publications Archive
img
Event Highlights
img
Academy of Chinese Studies
Hong Kong Chronicles Institute
Media Centre
About Us
About 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img
Benefactors
img
Our Governance
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img
Academy of Chinese Studies
img
Hong Kong Chronicles Institute
img
Advisory Members
img
The Management
Legal and Audit
Annual Reports
Careers
Contact Us
Donate Now
imgimgimgimgimgimgimg
Banner
OP-ED

歐盟倡綠色金融新標準 金管局應借鑑防「漂綠」

14 Aug 2019 (Wed)
This article appeared originally in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on 14 Aug 2019 (Wed)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 黃元山、助理研究員 江俊燊、助理研究員 羅文婷

綠色金融 環保 ESG

近年全球綠色金融發展如火如荼,但由於市場上仍缺乏一套標準定義何謂「綠色」,投資者難免憂慮「漂綠」(greenwashing)風險。

若發行商以「綠色」為幌子,實質把籌集資金用於與環保無關的日常營運支出,或投入環保效益有限的「一點綠」項目,這對於應付愈趨嚴重的氣候危機而言,無疑只是杯水車薪。

拆解歐盟新標準

今年6月,歐盟技術專家組發布《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下稱《歐盟分類方案》),明確界定何謂綠色經濟活動,預計成員國政府和各主權基金將牽頭採用以防止「漂綠」。

作為全球最大資產擁有人之一,金管局近年積極綠化外滙基金,此刻更應借鑑歐盟,以免外滙基金淪為「漂綠」的受害人。

作為全球氣候行動先鋒,歐盟着眼於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放的目標。在這政策目標下,歐盟正建立一套分類標準,以便投資者識別和篩選可為減緩氣候變化作出實質貢獻的資產、項目和公司,同時為企業拓展綠色業務提供指引,從而嘗試滿足每年1750億至2900億歐羅的氣候投資需求。

《歐盟分類方案》為67項可持續經濟活動界定技術指標。這些經濟活動橫跨農業、電力、交通和建築等8個行業,並分為以下三大類別:

一、符合淨零排放政策目標的低碳活動,例如零排放交通、近零排放發電和植林;

二、可為低碳轉型作出貢獻、但目前尚未達致符合淨零目標水平的過渡活動,例如建築物翻新、低碳發電(全生命周期碳足跡低於每千瓦時100克二氧化碳當量)和低排放車輛(每公里排放少於50克二氧化碳當量);

三、可推動上述兩類發展的促進活動,例如製造風力發電機和於建築物內安裝高能源效益的鍋爐。

除了達到具體的技術指標,這些經濟活動還須符合兩大原則:對其他環境目標無重大損害,例如具爭議性的核能發電基於此考量並無納入標準之中;以及遵守社會最低保障,即國際勞工組織的八大核心公約,包括不使用童工和強迫勞動等。

綠色金融 環保 ESG

綠色標準意義何在

歐盟技術專家組開創先河的《歐盟分類方案》,是一座連接低碳轉型政策目標和綠色投資實踐的橋樑。方案意義在於令投資者、企業、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能夠使用同一套綠色標準和氣候目標去評估、篩選和規範經濟活動,從而讓綠色資本用得其所,進而扶助氣候融資茁壯成長。

現時債券領域雖然已有一些常用標準,不過主要針對項目評估、發行流程、資金管理和滙報等非技術範疇;唯有氣候債券倡議組織在《氣候債券分類方案》中對符合「氣候債券認證資格」的八類綠色項目有指定環保要求。但相較之下,《歐盟分類方案》在環保篩選的要求上更為細化、具體和嚴謹,更能防範渾水摸魚的「漂綠」項目。

歐盟的分類標準預計最遲於2020年上半年生效,但尚未確定具體執行細節。有市場觀點認為,歐盟或不會強制執行新標準,但作為資產擁有人的成員國政府和主權基金將率先把新標準整合至其投資決策當中,通過要求其投資經理和所投資公司使用該分類,令歐盟分類標準逐步成為綠色投資的市場標準以及相關公共政策的依據。

金管局應把握先機

金管局是全球最大的資產擁有人之一,其外滙基金坐擁資產高達4.1萬億港元。不論是為了應對氣候變化危機、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抑或考慮到基金長遠回報,金管局都應積極綠化外滙基金的投資組合,並且積極避免「漂綠」嫌疑。

金管局早前公布多項舉措以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當中包括擴大外滙基金的綠色債券組合、要求外聘投資經理參與以ESG為主題的公募股權投資,以及在投資房地產組合時考慮物業的綠色認證。筆者固然樂見其成,但外界對於「漂綠」的質疑,金管局亦不可不察。

例如有關舉措會否只是「漂綠」的門面工夫?外滙基金如何避免誤投「漂綠」項目或產品?金管局又如何評估投資標的與《巴黎協定》的相符程度?這些都是金管局必須思考的課題。

《歐盟分類方案》的發布,正為金管局提供了參考。當部分市場人士期許歐盟標準成為一個普遍通用的市場標準時,金管局應把握先機,及早探討把相關技術指標應用於外滙基金的可能性。金管局應在擴大綠色債券組合,以及進行ESG公募股權和綠色房地產投資的過程中,視乎情況採用相關技術指標以篩選合適的綠色投資項目,並向公眾披露相關訊息,展示綠色投資的成果。

金管局新任總裁余偉文曾表示:「希望更多資產管理人和我們並肩而行,為推動全球綠色金融的發展盡一分力。我們亦會繼續全力配合政府和業界,讓綠色金融得以在香港茁壯成長。」港人寄望新任總裁不忘初心,帶領金管局在綠色金融的參與上更上層樓。


This article appeared originally in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on 14 Aug 2019 (Wed)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 黃元山、助理研究員 江俊燊、助理研究員 羅文婷

綠色金融 環保 ESG

近年全球綠色金融發展如火如荼,但由於市場上仍缺乏一套標準定義何謂「綠色」,投資者難免憂慮「漂綠」(greenwashing)風險。

若發行商以「綠色」為幌子,實質把籌集資金用於與環保無關的日常營運支出,或投入環保效益有限的「一點綠」項目,這對於應付愈趨嚴重的氣候危機而言,無疑只是杯水車薪。

拆解歐盟新標準

今年6月,歐盟技術專家組發布《歐盟可持續金融分類方案》(下稱《歐盟分類方案》),明確界定何謂綠色經濟活動,預計成員國政府和各主權基金將牽頭採用以防止「漂綠」。

作為全球最大資產擁有人之一,金管局近年積極綠化外滙基金,此刻更應借鑑歐盟,以免外滙基金淪為「漂綠」的受害人。

作為全球氣候行動先鋒,歐盟着眼於2050年達成淨零碳排放的目標。在這政策目標下,歐盟正建立一套分類標準,以便投資者識別和篩選可為減緩氣候變化作出實質貢獻的資產、項目和公司,同時為企業拓展綠色業務提供指引,從而嘗試滿足每年1750億至2900億歐羅的氣候投資需求。

《歐盟分類方案》為67項可持續經濟活動界定技術指標。這些經濟活動橫跨農業、電力、交通和建築等8個行業,並分為以下三大類別:

一、符合淨零排放政策目標的低碳活動,例如零排放交通、近零排放發電和植林;

二、可為低碳轉型作出貢獻、但目前尚未達致符合淨零目標水平的過渡活動,例如建築物翻新、低碳發電(全生命周期碳足跡低於每千瓦時100克二氧化碳當量)和低排放車輛(每公里排放少於50克二氧化碳當量);

三、可推動上述兩類發展的促進活動,例如製造風力發電機和於建築物內安裝高能源效益的鍋爐。

除了達到具體的技術指標,這些經濟活動還須符合兩大原則:對其他環境目標無重大損害,例如具爭議性的核能發電基於此考量並無納入標準之中;以及遵守社會最低保障,即國際勞工組織的八大核心公約,包括不使用童工和強迫勞動等。

綠色金融 環保 ESG

綠色標準意義何在

歐盟技術專家組開創先河的《歐盟分類方案》,是一座連接低碳轉型政策目標和綠色投資實踐的橋樑。方案意義在於令投資者、企業、政策制定者和監管機構能夠使用同一套綠色標準和氣候目標去評估、篩選和規範經濟活動,從而讓綠色資本用得其所,進而扶助氣候融資茁壯成長。

現時債券領域雖然已有一些常用標準,不過主要針對項目評估、發行流程、資金管理和滙報等非技術範疇;唯有氣候債券倡議組織在《氣候債券分類方案》中對符合「氣候債券認證資格」的八類綠色項目有指定環保要求。但相較之下,《歐盟分類方案》在環保篩選的要求上更為細化、具體和嚴謹,更能防範渾水摸魚的「漂綠」項目。

歐盟的分類標準預計最遲於2020年上半年生效,但尚未確定具體執行細節。有市場觀點認為,歐盟或不會強制執行新標準,但作為資產擁有人的成員國政府和主權基金將率先把新標準整合至其投資決策當中,通過要求其投資經理和所投資公司使用該分類,令歐盟分類標準逐步成為綠色投資的市場標準以及相關公共政策的依據。

金管局應把握先機

金管局是全球最大的資產擁有人之一,其外滙基金坐擁資產高達4.1萬億港元。不論是為了應對氣候變化危機、推動綠色金融發展,抑或考慮到基金長遠回報,金管局都應積極綠化外滙基金的投資組合,並且積極避免「漂綠」嫌疑。

金管局早前公布多項舉措以支持綠色金融發展,當中包括擴大外滙基金的綠色債券組合、要求外聘投資經理參與以ESG為主題的公募股權投資,以及在投資房地產組合時考慮物業的綠色認證。筆者固然樂見其成,但外界對於「漂綠」的質疑,金管局亦不可不察。

例如有關舉措會否只是「漂綠」的門面工夫?外滙基金如何避免誤投「漂綠」項目或產品?金管局又如何評估投資標的與《巴黎協定》的相符程度?這些都是金管局必須思考的課題。

《歐盟分類方案》的發布,正為金管局提供了參考。當部分市場人士期許歐盟標準成為一個普遍通用的市場標準時,金管局應把握先機,及早探討把相關技術指標應用於外滙基金的可能性。金管局應在擴大綠色債券組合,以及進行ESG公募股權和綠色房地產投資的過程中,視乎情況採用相關技術指標以篩選合適的綠色投資項目,並向公眾披露相關訊息,展示綠色投資的成果。

金管局新任總裁余偉文曾表示:「希望更多資產管理人和我們並肩而行,為推動全球綠色金融的發展盡一分力。我們亦會繼續全力配合政府和業界,讓綠色金融得以在香港茁壯成長。」港人寄望新任總裁不忘初心,帶領金管局在綠色金融的參與上更上層樓。

Support Us
Donate Now
Contact us
img
19/F Nan Fung Tower, 88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img
+852 2603 3001
Follow us on
imgimgimgimg
imgimgimg
ESG Care Organization
© 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Support Us
Donate Now
Contact us
19/F Nan Fung Tower, 88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Follow us on
imgimgimgimg
imgimgimg
ESG

© Our Hong Kong Foundation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