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
imgimg
img
img
imgimg
首页
公共政策研究院
關於公共政策研究院
研究領域
img
精選內容
最新消息
研究刊物資料庫
img
活動回顧
img
中國文化研究院
香港地方志中心
活動資​​訊
媒體中心
關於我們
關於團結香港基金
img
惠澤機構/人士
img
管治架構
團結香港基金
img
中國文化研究院
img
香港地方志中心
img
顧問成員
img
管理層
法律及審計事務
年報
加入我們
聯絡我們
立即捐款
imgimgimgimgimgimgimg
Banner
评论文章

同股不同权──如何保护小股东?

2017年12月5日 (周二)

撰文: 水志伟 团结香港基金高级研究员、陈颖茵 团结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员

shutterstock_466807976.jpg

众安招股反应大热,阅文上市全城疯抢,虽录得亏损仍“蚀住上市”的电竞设备商雷蛇亦势头火爆,众人仍在期待陆金所、蚂蚁金服等新经济股何时赴港上市。新经济股热潮持续燃烧,而港交所亦正积极吸引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而是否引入“同股不同权”结构来吸引更多新经济企业则成为关键问题,亦为近期财经界讨论的焦点。

“同股不同权”又称“双重股权结构”,是将公司股票分为高、低两种投票权的股权结构,公司管理层持有高投票权股票,以保证在公司上市后仍保持对公司运营的一定控制权。若读者还有印象,2014年科技巨头阿里巴巴放弃香港赴美上市,正是因为港交所不允许同股不同权结构。读者或许好奇,既然同股不同权有利于吸引企业上市,为什么交易所不愿采纳这一结构,致使港交所错失良机?问题的核心在于双重股权结构可能导致持有高投票权的管理层因自身利益而危害小股东权益,有机会造成小股东的损失。

无独有偶,2011年英超足球队曼联有意以双股权结构在新加坡上市,却因新交所不允许此类结构而转赴美国上市。不同的是,新交所已经展开行动。今年2月,新交所就是否引入双重股权机构进行公众咨询。7月,新交所正式允许已在发达市场上市的企业,可以在新加坡采用同股不同权结构第二上市,预计年底将就同股不同权的第一上市作出决定。反观香港,港交所虽早在今年1月就是否设立允许多重股权结构开启公众咨询,但咨询结果尚未公布,也未有具体推进。不过,香港市场的监管者如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等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似乎有所松动,表示不排除最快在明年于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权结构,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亦对此大表支持。

shutterstock_522738544.jpg

新经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现时,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已允许双重股权公司上市。我们亦认为香港应引入同股不同权机制,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可同时保障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团结香港基金早前在《发挥香港潜力再创经济奇迹》报告中曾指出可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对这难题,建议公司在上市前就应向投资者完整披露公司将采用的双重股权结构,而新加坡在早前公布的咨询中也提到这一观点。另外,我们的报告亦建议高投票权的股票是不可转换,即是若公司创办人出售其持有的高投票权股票,那么所有高投票权股票应转化为普通股票,防止新股东掌握控制权并损害已有投资者利益,我们更进一步指出,股东在出售高投票权股票前一段时间如数月前,需要做出售股预告,令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股或预先沽售。事实上,美国及新加坡的公众咨询亦有类似的建议。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值得我们考虑的方向,其一是投票权利分配,美国股市规定,高投票权股票和普通股之间的投票权之比最多只能为10:1,防止大股东权力过度膨胀,瑞典交易所、新交所咨询中也做出了类似规定。其二是合资格性方面,美国和加拿大股市都规定,公司挂牌后不得增发多重股权股票,以保护已有投资者无需被动背负多重股权结构的风险。

同股不同权结构固然存在潜在风险,因噎废食却也不是解决之道。有关部门应在推进多重股权结构的同时从多角度入手,建立完善的机制保护小股东权利,吸引更多的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只有这样,香港才能巩固现有地位,继续问鼎国际金融中心的顶端。


撰文: 水志伟 团结香港基金高级研究员、陈颖茵 团结香港基金助理研究员

shutterstock_466807976.jpg

众安招股反应大热,阅文上市全城疯抢,虽录得亏损仍“蚀住上市”的电竞设备商雷蛇亦势头火爆,众人仍在期待陆金所、蚂蚁金服等新经济股何时赴港上市。新经济股热潮持续燃烧,而港交所亦正积极吸引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而是否引入“同股不同权”结构来吸引更多新经济企业则成为关键问题,亦为近期财经界讨论的焦点。

“同股不同权”又称“双重股权结构”,是将公司股票分为高、低两种投票权的股权结构,公司管理层持有高投票权股票,以保证在公司上市后仍保持对公司运营的一定控制权。若读者还有印象,2014年科技巨头阿里巴巴放弃香港赴美上市,正是因为港交所不允许同股不同权结构。读者或许好奇,既然同股不同权有利于吸引企业上市,为什么交易所不愿采纳这一结构,致使港交所错失良机?问题的核心在于双重股权结构可能导致持有高投票权的管理层因自身利益而危害小股东权益,有机会造成小股东的损失。

无独有偶,2011年英超足球队曼联有意以双股权结构在新加坡上市,却因新交所不允许此类结构而转赴美国上市。不同的是,新交所已经展开行动。今年2月,新交所就是否引入双重股权机构进行公众咨询。7月,新交所正式允许已在发达市场上市的企业,可以在新加坡采用同股不同权结构第二上市,预计年底将就同股不同权的第一上市作出决定。反观香港,港交所虽早在今年1月就是否设立允许多重股权结构开启公众咨询,但咨询结果尚未公布,也未有具体推进。不过,香港市场的监管者如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等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似乎有所松动,表示不排除最快在明年于主板引入同股不同权结构,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亦对此大表支持。

shutterstock_522738544.jpg

新经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现时,美国、加拿大、瑞典等国家已允许双重股权公司上市。我们亦认为香港应引入同股不同权机制,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可同时保障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团结香港基金早前在《发挥香港潜力再创经济奇迹》报告中曾指出可在信息披露方面应对这难题,建议公司在上市前就应向投资者完整披露公司将采用的双重股权结构,而新加坡在早前公布的咨询中也提到这一观点。另外,我们的报告亦建议高投票权的股票是不可转换,即是若公司创办人出售其持有的高投票权股票,那么所有高投票权股票应转化为普通股票,防止新股东掌握控制权并损害已有投资者利益,我们更进一步指出,股东在出售高投票权股票前一段时间如数月前,需要做出售股预告,令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股或预先沽售。事实上,美国及新加坡的公众咨询亦有类似的建议。除此之外,还有两个值得我们考虑的方向,其一是投票权利分配,美国股市规定,高投票权股票和普通股之间的投票权之比最多只能为10:1,防止大股东权力过度膨胀,瑞典交易所、新交所咨询中也做出了类似规定。其二是合资格性方面,美国和加拿大股市都规定,公司挂牌后不得增发多重股权股票,以保护已有投资者无需被动背负多重股权结构的风险。

同股不同权结构固然存在潜在风险,因噎废食却也不是解决之道。有关部门应在推进多重股权结构的同时从多角度入手,建立完善的机制保护小股东权利,吸引更多的新经济企业来港上市。只有这样,香港才能巩固现有地位,继续问鼎国际金融中心的顶端。

支持我们
立即捐款
联络我们
img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88号南丰大厦19楼
img
+852 2603 3001
关注我们
imgimgimgimg
imgimgimg
ESG Care Organization
© 团结香港基金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支持我们
立即捐款
联络我们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88号南丰大厦19楼
关注我们
imgimgimgimg
imgimgimg
ESG

© 团结香港基金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