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田科技城要成深港合作突破口

新田科技城要成深港合作突破口

国务院早前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深圳园区发展规划》),高度重视河套深圳园区的建设,并积极推动与香港园区的协同发展。然而,深港两园的起点不同,发展步调也存在显着差异。深圳园区利用已有的产业优势和硬体配套,已落地高端科研和产业化项目超过150个;而香港园区则是由零开始,预期在2027年前落成整体楼面面积的10%。此外,香港园区占地87公顷限制了发展,与对岸302公顷的深圳园区呈悬殊的格局。为此,特区政府将香港园区与落马洲/新田一带整合为新田科技城,共提供300公顷创科用地。去年施政报告亦积极响应并出台了《北部都会区行动纲领》。
根据《行动纲领》,北部都会区创新科技地带范围包括新田科技城、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牛潭尾。新田科技城是北部都会区创科发展集群的枢纽,也是整个北部都会区产业发展的重心。
推进全产业链规划
《行动纲领》覆盖了新田科技城和周边的基建配套,致力于以产业为导向,研究创新的跨境措施,发展香港科创新引擎。
作为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地,深港两地的合作模式应超越“前店后厂”、“前研后产”。笔者认为,针对细分领域应形成全方位、更多层次的分工。以生物科技为范例,对于药物及疫苗,香港可负责一期临床试验,善用深圳病人资源以统筹后期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在高端医疗仪器和人工智能方面,香港可负责临床工学设计,而深圳主导软件编程;在基因检测及新进诊疗的创新上,深港可分别对接国内、国外市场。通过全产业链的规划,促进深港产学的深度合作。
特区政府首先可建设新田科技城的基础配套。在生物科技方面,香港缺乏符合良好生产规范(GMP)的生产设施,也并没有与大湾区进行多中心试验的基础,导致价值链断裂。迄今,香港科技园公司与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分别建造了首两个符合国际医药品稽查协约组织药品优良制造规范的生产设施,用于先进疗法制品。
由于此类设施和关键专业人员通常由制药公司及合同研发生产机构提供,邻近经济体一直争相推出更具吸引力的措施,以吸引企业的研发投资。当中,新加坡尤其以税务优惠知名:若公司在当地设下全球总部,则可按投资力度申请免税或减税计划,每个合资格项目可享受最高达15年的免税期。
面对邻近经济体的竞争,《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税务优惠,而施政报告提出设立100亿元“新型工业加速计划”,旨在为新生产设施提供更多资助。除此之外,特区政府亦可以继续加强与业界的沟通,包括利用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与世界领先的制药公司和合同研发生产机构积极协商,并通过更多方面渠道,确保创新政策和优惠条规从香港出发,真正取得“抢企业”的成效。
具体而言,香港园区可利用此100亿元资金优化中央实验室用于生物样本分析,修建符合优良实验室操作的生产设施进行小批量生产,助力药物研发和医疗器械检测。通过提供完整的产业方案,填补香港在先进疗法制品、疫苗及生物制品方面的技术不足,使创科生态系统趋于完整。为稳定疫苗和生物制品的生产线,政府应负责营运,可在紧急医疗事故时仍保持供应及持续创新。
深圳则可研究进一步开放共用其各重大科技基建群。由于建设成本较高,这些基建布局主要依托市内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空间上分布零散。为善用市政府基建布局,深圳可设立管理平台加强统筹,包括光明科学城的合成生物平台和脑解释与脑模拟设施,及国际生物谷的国家基因库。
落实科研要素互通
《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实行科创与企业“白名单”制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自用科研货物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海关便利化通关管理模式。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明确如何落实科研材料的互通,以供深港研究员使用,譬如在人类遗传资源方面,内地现有六个获中国科学院认可的大型细胞库。为促进对不同疾病的纵向研究,协助疾病建模、再生医学和药物发现,合作区可考虑整合国内细胞库。此举也能利用合作区便利科研货物流动的政策,与香港来自海外地区的样本产生协同效应。
除生物科技被《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和国家“十四五”规划列为重点发展领域,施政报告亦提出多项措施,推动新型工业发展。继Health@InnoHK平台聚焦医疗相关科技与AIR@InnoHK平台聚焦人工智能,特区政府正积极筹备第三个研发平台锚定先进制造、材料、能源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笔者期望,在不同界别及两地共同努力下,新田科技城能成为深港合作的突破口,通过前瞻性的创新措施与相匹配的跨境基建,推动本地经济长远的健康发展,加快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国务院早前发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深圳园区发展规划》),高度重视河套深圳园区的建设,并积极推动与香港园区的协同发展。然而,深港两园的起点不同,发展步调也存在显着差异。深圳园区利用已有的产业优势和硬体配套,已落地高端科研和产业化项目超过150个;而香港园区则是由零开始,预期在2027年前落成整体楼面面积的10%。此外,香港园区占地87公顷限制了发展,与对岸302公顷的深圳园区呈悬殊的格局。为此,特区政府将香港园区与落马洲/新田一带整合为新田科技城,共提供300公顷创科用地。去年施政报告亦积极响应并出台了《北部都会区行动纲领》。
根据《行动纲领》,北部都会区创新科技地带范围包括新田科技城、河套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牛潭尾。新田科技城是北部都会区创科发展集群的枢纽,也是整个北部都会区产业发展的重心。
推进全产业链规划
《行动纲领》覆盖了新田科技城和周边的基建配套,致力于以产业为导向,研究创新的跨境措施,发展香港科创新引擎。
作为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地,深港两地的合作模式应超越“前店后厂”、“前研后产”。笔者认为,针对细分领域应形成全方位、更多层次的分工。以生物科技为范例,对于药物及疫苗,香港可负责一期临床试验,善用深圳病人资源以统筹后期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在高端医疗仪器和人工智能方面,香港可负责临床工学设计,而深圳主导软件编程;在基因检测及新进诊疗的创新上,深港可分别对接国内、国外市场。通过全产业链的规划,促进深港产学的深度合作。
特区政府首先可建设新田科技城的基础配套。在生物科技方面,香港缺乏符合良好生产规范(GMP)的生产设施,也并没有与大湾区进行多中心试验的基础,导致价值链断裂。迄今,香港科技园公司与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分别建造了首两个符合国际医药品稽查协约组织药品优良制造规范的生产设施,用于先进疗法制品。
由于此类设施和关键专业人员通常由制药公司及合同研发生产机构提供,邻近经济体一直争相推出更具吸引力的措施,以吸引企业的研发投资。当中,新加坡尤其以税务优惠知名:若公司在当地设下全球总部,则可按投资力度申请免税或减税计划,每个合资格项目可享受最高达15年的免税期。
面对邻近经济体的竞争,《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税务优惠,而施政报告提出设立100亿元“新型工业加速计划”,旨在为新生产设施提供更多资助。除此之外,特区政府亦可以继续加强与业界的沟通,包括利用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与世界领先的制药公司和合同研发生产机构积极协商,并通过更多方面渠道,确保创新政策和优惠条规从香港出发,真正取得“抢企业”的成效。
具体而言,香港园区可利用此100亿元资金优化中央实验室用于生物样本分析,修建符合优良实验室操作的生产设施进行小批量生产,助力药物研发和医疗器械检测。通过提供完整的产业方案,填补香港在先进疗法制品、疫苗及生物制品方面的技术不足,使创科生态系统趋于完整。为稳定疫苗和生物制品的生产线,政府应负责营运,可在紧急医疗事故时仍保持供应及持续创新。
深圳则可研究进一步开放共用其各重大科技基建群。由于建设成本较高,这些基建布局主要依托市内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空间上分布零散。为善用市政府基建布局,深圳可设立管理平台加强统筹,包括光明科学城的合成生物平台和脑解释与脑模拟设施,及国际生物谷的国家基因库。
落实科研要素互通
《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实行科创与企业“白名单”制备案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进口自用科研货物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海关便利化通关管理模式。
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明确如何落实科研材料的互通,以供深港研究员使用,譬如在人类遗传资源方面,内地现有六个获中国科学院认可的大型细胞库。为促进对不同疾病的纵向研究,协助疾病建模、再生医学和药物发现,合作区可考虑整合国内细胞库。此举也能利用合作区便利科研货物流动的政策,与香港来自海外地区的样本产生协同效应。
除生物科技被《香港创新科技发展蓝图》和国家“十四五”规划列为重点发展领域,施政报告亦提出多项措施,推动新型工业发展。继Health@InnoHK平台聚焦医疗相关科技与AIR@InnoHK平台聚焦人工智能,特区政府正积极筹备第三个研发平台锚定先进制造、材料、能源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
笔者期望,在不同界别及两地共同努力下,新田科技城能成为深港合作的突破口,通过前瞻性的创新措施与相匹配的跨境基建,推动本地经济长远的健康发展,加快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