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区国安法合宪合法

港区国安法合宪合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月28日通过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国家安全法》的决定,人大常委会以《基本法》18条将“国安法”纳入附件三。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前律政司长梁爱诗接受团结香港基金专访时表示,不排除国安法会设追溯期,防止空窗期有人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

港区国安法合宪合法
香港回归廿三年,特区政府仍未就23条立法,未能就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动叛乱以及窃取国家机密等等行为展开规管,加上去年香港持续发生暴乱事件,当中更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梁爱诗称这已不在香港自治范围,“首先大家知道它(国安法)是合宪合法以及合情合理,大家想想我们没在这二十三年内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我们为何说中央不可以采取这些步骤需要去维护国家安全呢?尤其是自从去年香港的暴乱已经让大家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而且这个不单是本地问题,而是有外国势力的渗入,所以如果在危害国家安全那里不快一点立法,这个立法是必须的。”梁爱诗重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以《基本法》附件三实施“港区国安法”,做法完全符合宪法和“基本法”,并未破坏“一国两制”或香港的法律体系。宪法是全国最高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地区,是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所有法律的基石和授权工具,而“基本法”是适用于香港的特殊法律,当“基本法”与宪法发生冲突时,“基本法”应当遵从宪法,新法案的决定符合宪法第31条和第62条第2、第14和第16款,以及香港“基本法”第18条。
国安执法与警务应分开
外界关注“港区国安法”执法部门谁属,梁爱诗举例美国是由联邦调查局FBI和中央情报局CIA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并非由警察处理,英国同样有军情一处MI1至军情六处MI6,两国都是警察警务与国安执法机关分开,但到底如何执行有待中央下决定,希望今次的法律列明清楚执法机关的权责及如何运作等。
不会侵犯港民众权益
对于内地驻港国安机构的职权,梁爱诗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提及立法时需根据什么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执法机关是不可以损害香港居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她相信落实执行时不会损害港人利益,认为大家必须相信香港的司法独立,“我们回归多年法治和司法独立的声誉,世界都接受是好的,比美国还好”,梁爱诗指每个国家都要立法确保国家安全,中国亦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并不适用于香港,因此需要制定适用香港的国家安全法,而不论是香港的机构或内地在香港成立的机构在本港执法,都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梁爱诗不担心将来执行“港区国安法”时会出现侵犯香港居民的权益。
港人自由有足够保障
梁爱诗指香港的法律对市民的权利及自由已有足够保障,“除了《基本法》第三章说明我们有言论、游行示威、集会结社等自由外,还有《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将《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条文开列出来。”但指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有义务和有责任,行使时可受法律规定限制,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其他人权益等等是有所需要的,而这些限制是必须要与目的相称,即必须要合理。
追溯期可防空档期违法行为
对于“港区国安法”应否设立追溯期,梁爱诗认为,若在很短时间内能立法问题不大,但若有人在空档期有大量人士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时,则有必要设立追溯期。又指即使将来特区政府就23条立法,亦不会取消国安法条文,即外界有建议加入的“日落条款”,梁爱诗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在中央,香港特区政府就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又指《基本法》18条“只有加入附件三”,没有取消的程序,特区政府日后即使制定23条,亦不能盖过或取代国安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5月28日通过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国家安全法》的决定,人大常委会以《基本法》18条将“国安法”纳入附件三。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前律政司长梁爱诗接受团结香港基金专访时表示,不排除国安法会设追溯期,防止空窗期有人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

港区国安法合宪合法
香港回归廿三年,特区政府仍未就23条立法,未能就叛国、分裂国家、颠覆中央人民政府、煽动叛乱以及窃取国家机密等等行为展开规管,加上去年香港持续发生暴乱事件,当中更涉及国家安全问题,梁爱诗称这已不在香港自治范围,“首先大家知道它(国安法)是合宪合法以及合情合理,大家想想我们没在这二十三年内做好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我们为何说中央不可以采取这些步骤需要去维护国家安全呢?尤其是自从去年香港的暴乱已经让大家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而且这个不单是本地问题,而是有外国势力的渗入,所以如果在危害国家安全那里不快一点立法,这个立法是必须的。”梁爱诗重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以《基本法》附件三实施“港区国安法”,做法完全符合宪法和“基本法”,并未破坏“一国两制”或香港的法律体系。宪法是全国最高法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任何地区,是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所有法律的基石和授权工具,而“基本法”是适用于香港的特殊法律,当“基本法”与宪法发生冲突时,“基本法”应当遵从宪法,新法案的决定符合宪法第31条和第62条第2、第14和第16款,以及香港“基本法”第18条。
国安执法与警务应分开
外界关注“港区国安法”执法部门谁属,梁爱诗举例美国是由联邦调查局FBI和中央情报局CIA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并非由警察处理,英国同样有军情一处MI1至军情六处MI6,两国都是警察警务与国安执法机关分开,但到底如何执行有待中央下决定,希望今次的法律列明清楚执法机关的权责及如何运作等。
不会侵犯港民众权益
对于内地驻港国安机构的职权,梁爱诗引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提及立法时需根据什么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执法机关是不可以损害香港居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利,她相信落实执行时不会损害港人利益,认为大家必须相信香港的司法独立,“我们回归多年法治和司法独立的声誉,世界都接受是好的,比美国还好”,梁爱诗指每个国家都要立法确保国家安全,中国亦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15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并不适用于香港,因此需要制定适用香港的国家安全法,而不论是香港的机构或内地在香港成立的机构在本港执法,都必须遵守香港的法律,梁爱诗不担心将来执行“港区国安法”时会出现侵犯香港居民的权益。
港人自由有足够保障
梁爱诗指香港的法律对市民的权利及自由已有足够保障,“除了《基本法》第三章说明我们有言论、游行示威、集会结社等自由外,还有《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将《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条文开列出来。”但指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有义务和有责任,行使时可受法律规定限制,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其他人权益等等是有所需要的,而这些限制是必须要与目的相称,即必须要合理。
追溯期可防空档期违法行为
对于“港区国安法”应否设立追溯期,梁爱诗认为,若在很短时间内能立法问题不大,但若有人在空档期有大量人士违反国家安全的行为或活动时,则有必要设立追溯期。又指即使将来特区政府就23条立法,亦不会取消国安法条文,即外界有建议加入的“日落条款”,梁爱诗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在中央,香港特区政府就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又指《基本法》18条“只有加入附件三”,没有取消的程序,特区政府日后即使制定23条,亦不能盖过或取代国安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