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放北都闲置土地 推动太阳能发电场发展

释放北都闲置土地 推动太阳能发电场发展
最近中东局势持续不稳,再度推高全球能源价格,引发能源危机。当许多国家正为寻找可靠替代能源而焦虑之际,中国早已将能源供应稳定列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策略之一。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国际能源署亦指出,中国已在2024年提前达成原订2030年的太阳能及风能发展目标,展现出在复杂地缘政治环境下应对能源挑战的强大能力。

延长“上网电价计划”提供诱因
香港方面,2021年公布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订立清晰减碳路径,目标于2035年将碳排放量较2005年水平减半,并于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具体措施包括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整体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重,由目前偏低的水平,提高至2035年的7.5%至10%,并进一步于2050年增至15%。过去五年,香港在相关政策推行上虽有一定进展,但以目前速度,要如期达成可再生能源目标,仍面对不少挑战。
以太阳能为例,目前光伏已占国家整体用电量约11.3%,但香港只占约0.8%,而蓝图提出2035年光伏占比达到1-2%的目标也过于保守。此外,香港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主要依赖现行“上网电价计划”补贴作为激励。计划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关部门早前已公布计划将于2033年终止。由于光伏项目通常需要约10年才能回收成本,新项目申请意欲大幅减弱,新增装机容量出现“悬崖式下跌”──由2021年的92MW(兆瓦)大幅降至2025年的48MW。
城市发展规模与香港相若的新加坡,目前光伏已占整体用电量约2.7%,在2025年的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一年已达504MW,已超越香港多年累积的总和,进展迅速且成效显着。香港光伏装机容量增长已放缓,倘若如期终止计划,将严重打击本港增加再生能源发电燃料组合比例目标。因此,有关部门与电力公司可考虑延长计划,继续提供诱因,鼓励社会投入参与再生能源基建发展投资。
另一方面,虽然近年太阳能硬件设备成本已明显下降,但香港人力成本高昂,加上建筑相关法例严谨,严重制约本地太阳能发展。
现行的“上网电价计划”倾向“迷你式”太阳能发电系统,根据系统容量不同,上网电价按发电量递减。从规模经济角度分析,“迷你式”项目单位成本较高,而大型项目能显着降低每度电的建设及运营成本,大幅提升投资回报率及市场吸引力。目前香港的太阳能项目主要分散于村屋屋顶、个别学校及公营机构建筑,规模零散,难以在总发电量上实现突破性增长。依赖“迷你式”发展模式的策略已接近极限。
要打破困局,香港应调整策略,转向开发大面积、可整体规划的未发展土地,发展“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才能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贡献比例。
对此,邻近地区的经验值得香港参考。新加坡政府在裕廊岛积极填海造地,预留作为未来产业发展之用,并充分利用这些暂时闲置土地,发展全国最大的大型太阳能发电场,发电场占地60公顷。由于预计仅作临时用途,该发电场以简易方式兴建,便于日后迁移重置。而深圳也在宝安老虎坑建立了全国规模最大的垃圾填埋场光伏项目,占地14.6万平方米。
北都拥有大量棕地及闲置土地,这些土地大多位处偏远,且欠缺成熟的基建配套,短期内未必适合直接用作综合发展。有关部门可优先将这些土地发展为“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同步规划输电网络及变电站等电力基建,让电力公司提前掌握开发时序,提供配套设施。
此举不仅能有效活化闲置土地,亦可加快偏远地区的基建投资步伐。更重要的是,大型太阳能发电场可取代低效率的棕地作业。
活化闲置土地加快基建投资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针对“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的发展政策,包括由城规会订立明确指引,简化申请程序及要求,鼓励棕地转型为临时“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用途。
考虑到太阳能设施一般使用年期约15至20年,待区内其他基建配套成熟后,即可停止发电并释放土地,转作更高价值的用途。因此,发展“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可谓加速北都发展与达成碳中和目标的“一箭双雕”策略。
此外,目前在农地等露天土地兴建大型太阳能设施,需按永久建筑物标准提供混凝土基础及支架,导致用料增加及建筑成本大幅上升。鉴于太阳能项目使用年期较短,且人流及活动密度低、风险相对有限,建议相关部门可积极参考新加坡及内地成熟的太阳能技术标准与规范,为棕地太阳能项目制定更务实、弹性的建筑标准及设计要求。
最后,相关部门与电力公司除了可延长“上网电价计划”外,更应及早为针对各类规模的太阳能项目设立合理的电价补贴,持续为投资者提供清晰而稳定的投资诱因,方能有效推动大型再生能源基建发展,助力香港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
最近中东局势持续不稳,再度推高全球能源价格,引发能源危机。当许多国家正为寻找可靠替代能源而焦虑之际,中国早已将能源供应稳定列为国家发展的核心策略之一。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中国已是全球最大的可再生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国际能源署亦指出,中国已在2024年提前达成原订2030年的太阳能及风能发展目标,展现出在复杂地缘政治环境下应对能源挑战的强大能力。

延长“上网电价计划”提供诱因
香港方面,2021年公布的《香港气候行动蓝图2050》订立清晰减碳路径,目标于2035年将碳排放量较2005年水平减半,并于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具体措施包括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在整体发电燃料组合中的比重,由目前偏低的水平,提高至2035年的7.5%至10%,并进一步于2050年增至15%。过去五年,香港在相关政策推行上虽有一定进展,但以目前速度,要如期达成可再生能源目标,仍面对不少挑战。
以太阳能为例,目前光伏已占国家整体用电量约11.3%,但香港只占约0.8%,而蓝图提出2035年光伏占比达到1-2%的目标也过于保守。此外,香港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主要依赖现行“上网电价计划”补贴作为激励。计划虽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关部门早前已公布计划将于2033年终止。由于光伏项目通常需要约10年才能回收成本,新项目申请意欲大幅减弱,新增装机容量出现“悬崖式下跌”──由2021年的92MW(兆瓦)大幅降至2025年的48MW。
城市发展规模与香港相若的新加坡,目前光伏已占整体用电量约2.7%,在2025年的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一年已达504MW,已超越香港多年累积的总和,进展迅速且成效显着。香港光伏装机容量增长已放缓,倘若如期终止计划,将严重打击本港增加再生能源发电燃料组合比例目标。因此,有关部门与电力公司可考虑延长计划,继续提供诱因,鼓励社会投入参与再生能源基建发展投资。
另一方面,虽然近年太阳能硬件设备成本已明显下降,但香港人力成本高昂,加上建筑相关法例严谨,严重制约本地太阳能发展。
现行的“上网电价计划”倾向“迷你式”太阳能发电系统,根据系统容量不同,上网电价按发电量递减。从规模经济角度分析,“迷你式”项目单位成本较高,而大型项目能显着降低每度电的建设及运营成本,大幅提升投资回报率及市场吸引力。目前香港的太阳能项目主要分散于村屋屋顶、个别学校及公营机构建筑,规模零散,难以在总发电量上实现突破性增长。依赖“迷你式”发展模式的策略已接近极限。
要打破困局,香港应调整策略,转向开发大面积、可整体规划的未发展土地,发展“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才能提升可再生能源的贡献比例。
对此,邻近地区的经验值得香港参考。新加坡政府在裕廊岛积极填海造地,预留作为未来产业发展之用,并充分利用这些暂时闲置土地,发展全国最大的大型太阳能发电场,发电场占地60公顷。由于预计仅作临时用途,该发电场以简易方式兴建,便于日后迁移重置。而深圳也在宝安老虎坑建立了全国规模最大的垃圾填埋场光伏项目,占地14.6万平方米。
北都拥有大量棕地及闲置土地,这些土地大多位处偏远,且欠缺成熟的基建配套,短期内未必适合直接用作综合发展。有关部门可优先将这些土地发展为“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同步规划输电网络及变电站等电力基建,让电力公司提前掌握开发时序,提供配套设施。
此举不仅能有效活化闲置土地,亦可加快偏远地区的基建投资步伐。更重要的是,大型太阳能发电场可取代低效率的棕地作业。
活化闲置土地加快基建投资
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应研究制定针对“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的发展政策,包括由城规会订立明确指引,简化申请程序及要求,鼓励棕地转型为临时“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用途。
考虑到太阳能设施一般使用年期约15至20年,待区内其他基建配套成熟后,即可停止发电并释放土地,转作更高价值的用途。因此,发展“集中式大型太阳能发电场”可谓加速北都发展与达成碳中和目标的“一箭双雕”策略。
此外,目前在农地等露天土地兴建大型太阳能设施,需按永久建筑物标准提供混凝土基础及支架,导致用料增加及建筑成本大幅上升。鉴于太阳能项目使用年期较短,且人流及活动密度低、风险相对有限,建议相关部门可积极参考新加坡及内地成熟的太阳能技术标准与规范,为棕地太阳能项目制定更务实、弹性的建筑标准及设计要求。
最后,相关部门与电力公司除了可延长“上网电价计划”外,更应及早为针对各类规模的太阳能项目设立合理的电价补贴,持续为投资者提供清晰而稳定的投资诱因,方能有效推动大型再生能源基建发展,助力香港如期实现碳中和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