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突破试点 香港氢能发展策略

突破试点 香港氢能发展策略
团结香港基金(基金会)发表《突破试点 香港氢能发展策略》的研究报告,就香港氢能发展提出9项政策建议,探讨香港发展氢能的战略意义,以及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发展高增值服务。
能源供应已成为关乎经济命脉与整体发展安全的重大议题。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氢能等产业为未来发展重点领域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对香港而言,氢能作为一种相对清洁的能源,有助于达致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同时,发展氢能具备经济效益,有助构建本地氢能产业生态,带动上下游供应链及服务业的发展,包括运输、检测及认证等行业。
为落实发展愿景,报告从应用、服务、供应及治理4大政策方向,配合短中长期三个阶段,提出以下重点建议(完整的政策建议见报告),藉此推动本地氢能产业发展,并主动对接国家的宏观战略:
一、应用方面
氢能具备“加氢快、载重量高”的特性,相比电动重型车的充电时间大幅缩减超过四分之三,极具潜力应用于重型运输。为加速氢能运输的应用落地与普及,建议优先于重型车辆密集的枢纽区域,如货柜码头、工业邨及机场等,设置加氢站。此类地点的用氢需求集中,有助提升基建设施的使用率。

为鼓励业界于北部都会区等新发展区应用氢能,政府可多管齐下提供政策诱因,包括延长能源站地契年期及提高中标机率。具体而言,若新建的传统油站或综合能源站承诺涵盖加氢服务,当局可考虑为其地契年期额外延长3至7年,藉此强化业界转型氢能的动力。此外,建议政府在相关的土地或营运招标中,将“提供新能源设施”列为评审准则,向计划增设加氢设施的投标者给予额外评分。
推动氢能发展的关键在于实现氢能车辆的广泛应用。目前,“新能源运输基金”已涵盖部分氢能交通应用的资助。为进一步完善配套,建议优化该基金,将资助范围从现有的购买氢能重型车、氢燃料及建设加氢站,进一步扩展至涵盖车辆维修、组件更换及其他营运成本。举例而言,当局可借鉴内地、韩国及德国等地的经验,研究豁免氢能商用车的隧道与道路收费,或提供指定公共设施的费用减免,藉此全面减轻业界的营运负担。此外,建议将氢燃料补贴的年期由现时的两年延长至四至五年,补贴上限亦相应由60万元提升至120万元。

二、服务方面
氢能设备及氢气(通常纯度需要≥99.97%)均需接受严格的定期检测,惟香港现时仍缺乏专属的氢能检测设施。有见及此,政府可考虑在河套、科学园或现有检测认证机构基础上,建立“氢气纯度检测中心”与“氢能设备测试中心”,涵盖燃料电池、高压容器、探测器等。若这些本地实验室取得国际认可资格,可凭藉香港的国际公信力优势,吸引内地及亚洲企业来港进行测试与认证,逐步在香港形成“绿色新能源检测服务业”。

三、供应方面
香港应分阶段扩大氢能供应网络。在现阶段,鉴于本地煤气管网发展成熟、覆盖范围广,且煤气含氢量高达49%,应充分善用此既有优势。建议优先于用氢需求密集的地点,透过现有管网进行“抽氢”(提取氢气),减少跨区路面运输高压氢气的需要。在中长期布局方面,香港应就液氢相关的接收、储存、配送、气化过程及加氢站内的安全操作指引展开研究,以助降低长距离及大批量运输成本。同时,应积极探讨固态氢技术,以及利用本地堆填区沼气制氢的发展潜力,全面拓宽多元氢源。

四、治理方面
在香港迈向2050年碳中和的目标下,持续推进能源转型至关重要。鉴于氢能项目的推展横跨环境、运输、发展等多个决策局,报告建议成立由政务司司长或副司长领导的“能源督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专责制定短、中、长期的能源规划,透过高层次跨局及跨部门会议,督导新能源项目落地及商业化,并主动对接国家宏观能源与产业发展部署,如“十五五”能源规划及“双碳”目标。同时,建议于环境及生态局辖下常设“能源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秘书处及执行核心。该办公室应采取“双轨制”的编制:由政务职系人员负责跨部门协调与政策统筹;同时配备工程及能源专才,针对法规修订及项目推进提供科学和专业意见。

团结香港基金(基金会)发表《突破试点 香港氢能发展策略》的研究报告,就香港氢能发展提出9项政策建议,探讨香港发展氢能的战略意义,以及如何利用自身优势发展高增值服务。
能源供应已成为关乎经济命脉与整体发展安全的重大议题。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氢能等产业为未来发展重点领域及新的经济增长点。对香港而言,氢能作为一种相对清洁的能源,有助于达致205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同时,发展氢能具备经济效益,有助构建本地氢能产业生态,带动上下游供应链及服务业的发展,包括运输、检测及认证等行业。
为落实发展愿景,报告从应用、服务、供应及治理4大政策方向,配合短中长期三个阶段,提出以下重点建议(完整的政策建议见报告),藉此推动本地氢能产业发展,并主动对接国家的宏观战略:
一、应用方面
氢能具备“加氢快、载重量高”的特性,相比电动重型车的充电时间大幅缩减超过四分之三,极具潜力应用于重型运输。为加速氢能运输的应用落地与普及,建议优先于重型车辆密集的枢纽区域,如货柜码头、工业邨及机场等,设置加氢站。此类地点的用氢需求集中,有助提升基建设施的使用率。

为鼓励业界于北部都会区等新发展区应用氢能,政府可多管齐下提供政策诱因,包括延长能源站地契年期及提高中标机率。具体而言,若新建的传统油站或综合能源站承诺涵盖加氢服务,当局可考虑为其地契年期额外延长3至7年,藉此强化业界转型氢能的动力。此外,建议政府在相关的土地或营运招标中,将“提供新能源设施”列为评审准则,向计划增设加氢设施的投标者给予额外评分。
推动氢能发展的关键在于实现氢能车辆的广泛应用。目前,“新能源运输基金”已涵盖部分氢能交通应用的资助。为进一步完善配套,建议优化该基金,将资助范围从现有的购买氢能重型车、氢燃料及建设加氢站,进一步扩展至涵盖车辆维修、组件更换及其他营运成本。举例而言,当局可借鉴内地、韩国及德国等地的经验,研究豁免氢能商用车的隧道与道路收费,或提供指定公共设施的费用减免,藉此全面减轻业界的营运负担。此外,建议将氢燃料补贴的年期由现时的两年延长至四至五年,补贴上限亦相应由60万元提升至120万元。

二、服务方面
氢能设备及氢气(通常纯度需要≥99.97%)均需接受严格的定期检测,惟香港现时仍缺乏专属的氢能检测设施。有见及此,政府可考虑在河套、科学园或现有检测认证机构基础上,建立“氢气纯度检测中心”与“氢能设备测试中心”,涵盖燃料电池、高压容器、探测器等。若这些本地实验室取得国际认可资格,可凭藉香港的国际公信力优势,吸引内地及亚洲企业来港进行测试与认证,逐步在香港形成“绿色新能源检测服务业”。

三、供应方面
香港应分阶段扩大氢能供应网络。在现阶段,鉴于本地煤气管网发展成熟、覆盖范围广,且煤气含氢量高达49%,应充分善用此既有优势。建议优先于用氢需求密集的地点,透过现有管网进行“抽氢”(提取氢气),减少跨区路面运输高压氢气的需要。在中长期布局方面,香港应就液氢相关的接收、储存、配送、气化过程及加氢站内的安全操作指引展开研究,以助降低长距离及大批量运输成本。同时,应积极探讨固态氢技术,以及利用本地堆填区沼气制氢的发展潜力,全面拓宽多元氢源。

四、治理方面
在香港迈向2050年碳中和的目标下,持续推进能源转型至关重要。鉴于氢能项目的推展横跨环境、运输、发展等多个决策局,报告建议成立由政务司司长或副司长领导的“能源督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专责制定短、中、长期的能源规划,透过高层次跨局及跨部门会议,督导新能源项目落地及商业化,并主动对接国家宏观能源与产业发展部署,如“十五五”能源规划及“双碳”目标。同时,建议于环境及生态局辖下常设“能源办公室”,作为委员会的秘书处及执行核心。该办公室应采取“双轨制”的编制:由政务职系人员负责跨部门协调与政策统筹;同时配备工程及能源专才,针对法规修订及项目推进提供科学和专业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