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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水很“珍贵” 切勿浪费

2025年9月9日 (周二)
3 分钟阅读
文章原載《明报》 2025年9月9日 (周二)

冒牌水不单为政府带来宝贵教训,且提供难得契机去完善相关程序和制度,并改革公务员的因循守旧文化。最精心设计的公务员培训课程,都不及冒牌水这一堂课来得深刻。这正是冒牌水的难能可贵,特区政府切勿浪费。

程序主导 形成因循文化

冒牌水带出的问题众多,不少评论亦已述及。我想提出的是:为何踢爆冒牌水的,不是政府相关监察部门的专家,而是“网民”?难道本港网民的专业水平,高过政府监察部门的专家?

答案是:网民具备较政府专责部门更有效的监察和分析工具,这个工具的名字叫“上心”。网民对事件的结果上心,而官员最“上心”的是按制度办事、跟足程序——只要跟足程序,不论得出什么结果,都是最好的结果,因为这是最安全的结果。为何最安全?就是因为这结果是按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程序所得;如果出事,可以归咎于制度和程序,不涉及失职与否,个人毋须承担责任。这个闭环的心态,是事件的根源。

但试想:涉事官员替自己和家人买水,会否选择一个不知名、最便宜的瓶装水?这事关自己切身和家人的健康,故此必然会顾及后果。至于为政府办公室采购瓶装水,是工作,需按制度跟程序,与己无关。

香港17万名公务员,全部习惯在制度与程序下“安全办事”。而且公务员日常处理的项目,由构思、酝酿、拍板,到落实、全面执行,层层分工,个人责任被稀释;出了问题要追责时,亦往往只是检查有无相关人员不跟程序办事。政府部门长年累积下来的程序主导、因循守旧、责任分散,就形成了公务员的因循文化。

“文化”这两个字,从来是蕴藏着人类智慧和文明的正面含意;惟一旦冠上“公务员”这3个字,“文化”便好像被污染。其实,即使制度不足、程序欠妥,亦不能卸责给制度和程序。毕竟,一切制度都是由人制定;只要有心,自然会察觉到制度和程序的不足之处。

现行制度在制定时可能切合时宜,但随着社会不断演变,旧日适切的制度已不能应对今天的新挑战。惟个别公务员纵使见到问题,也一如既往跟着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然,假若经详尽检讨后,结论是现行制度没有不足,问题是执行上有所疏忽,这自然是人为因素。不过公务员文化就是欠缺个人的责任承担,令公务员不会以主人翁心态投入工作,因为每个人都只是制度里的一小部分。

避免重蹈覆辙 首要改革公仆文化

香港很多公务员在个人层面是尽忠职守,但由于公务员文化,他们的“尽忠”是对程序,而不是对成果。他们谨守程序,自然缺乏创新与前瞻思维,未能多行一步、多想一步。这就是冒牌水问题带来的教训。

要避免重蹈覆辙,首先要改革公务员文化。特首李家超提出要建立高级公务员责任制,这是直击要害的第一步。惟需要提升责任感的不单是高级公务员,而应扩阔至所有需要大学学位作为入职条件的行政及专业职级公务员,因为他们是公务员体系中负责日常执行工作的骨干,他们亦理应承担责任。

例如在冒牌水事件中,公众不可能要求中央投标委员会成员或政府物流署署长级官员,亲自核实每家投标公司负责人的背景,或所提供资料的真确性。这些核实工作的执行者,及政府很多其他重要工作的执行者,就是大学学位职级的中层公务员。要求他们承担责任,才可以使公务员由程序主导的文化,逐渐提升到特首所提出的以结果为主导。

制度本身亦须改革。特区政府的采购制度,颇为中央集权。例如,逾6000万元的货品及一般服务投标,均需由中央投标委员会审批;而只有价值不逾1000万元的投标,才由“用家部门”自行审批。当然,由中央采购,价钱理应较低,但随着社会进步而导致需求日益庞大,部门所需采购的项目和价值不断上升。

特区政府可考虑下放权力,让用家部门自行审批更高金额的投标。用家部门对自己所需最清楚,由他们自行审批,能够提升效益。而且投标结果直接影响自己部门运作,他们对审批投标的责任感,自然会更强烈。而中央投票委员会,则可聚焦更高金额的标书。

改革“价低者得”僵化标准

另外需要改革的,是审批投标时“价低者得”的僵化标准。多年来,坊间对政府招标制度一直有微言,因为政府现行招标制度不但应用于政府部门,亦广泛应用于其他资助机构。资助机构的一切采购,低至数万元甚至数千元,都须依从政府的招标精神,“价比三家”,邀请起码3家公司投标;而审批标书时决定性的因素,就是“价低者得”。如果不接纳最低价标书,便要详尽解释,甚至惹来质疑。

问题是在各行各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难免有公司为了生存而不惜以无利可图的低价赢得投标,坊间称之为“自杀投标”,内地则称为“内卷”。结果是中标公司在提供服务或物料时,透过偷工减料等不良手法,赚取毛利以生存。多年前的公营房屋“短桩事件”曾引致严重后果,惟这机制却始终无大改变。

“价低者得”造成的多方流弊,非香港所独有,但现在科技包括人工智能工具,可以较容易对标价订出合理的上下限界线;一旦发现投标价是低过合理的下限,便可要求投标者解释,或需请专业人士分析过低标价,提出合理质疑。而政府中央投标委员会的工作,除了聚焦大银码的投标之外,就是可以就各类投标的常见问题,向各部门及其他资助机构给予指引,进而提升本港整体经济效益。

冒牌水珍贵之处,是让公务员深刻理解到程序主导所引伸的公务员文化问题。改革公务员文化,刻不容缓。


文章原載《明报》 2025年9月9日 (周二)

冒牌水不单为政府带来宝贵教训,且提供难得契机去完善相关程序和制度,并改革公务员的因循守旧文化。最精心设计的公务员培训课程,都不及冒牌水这一堂课来得深刻。这正是冒牌水的难能可贵,特区政府切勿浪费。

程序主导 形成因循文化

冒牌水带出的问题众多,不少评论亦已述及。我想提出的是:为何踢爆冒牌水的,不是政府相关监察部门的专家,而是“网民”?难道本港网民的专业水平,高过政府监察部门的专家?

答案是:网民具备较政府专责部门更有效的监察和分析工具,这个工具的名字叫“上心”。网民对事件的结果上心,而官员最“上心”的是按制度办事、跟足程序——只要跟足程序,不论得出什么结果,都是最好的结果,因为这是最安全的结果。为何最安全?就是因为这结果是按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制度和程序所得;如果出事,可以归咎于制度和程序,不涉及失职与否,个人毋须承担责任。这个闭环的心态,是事件的根源。

但试想:涉事官员替自己和家人买水,会否选择一个不知名、最便宜的瓶装水?这事关自己切身和家人的健康,故此必然会顾及后果。至于为政府办公室采购瓶装水,是工作,需按制度跟程序,与己无关。

香港17万名公务员,全部习惯在制度与程序下“安全办事”。而且公务员日常处理的项目,由构思、酝酿、拍板,到落实、全面执行,层层分工,个人责任被稀释;出了问题要追责时,亦往往只是检查有无相关人员不跟程序办事。政府部门长年累积下来的程序主导、因循守旧、责任分散,就形成了公务员的因循文化。

“文化”这两个字,从来是蕴藏着人类智慧和文明的正面含意;惟一旦冠上“公务员”这3个字,“文化”便好像被污染。其实,即使制度不足、程序欠妥,亦不能卸责给制度和程序。毕竟,一切制度都是由人制定;只要有心,自然会察觉到制度和程序的不足之处。

现行制度在制定时可能切合时宜,但随着社会不断演变,旧日适切的制度已不能应对今天的新挑战。惟个别公务员纵使见到问题,也一如既往跟着做,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当然,假若经详尽检讨后,结论是现行制度没有不足,问题是执行上有所疏忽,这自然是人为因素。不过公务员文化就是欠缺个人的责任承担,令公务员不会以主人翁心态投入工作,因为每个人都只是制度里的一小部分。

避免重蹈覆辙 首要改革公仆文化

香港很多公务员在个人层面是尽忠职守,但由于公务员文化,他们的“尽忠”是对程序,而不是对成果。他们谨守程序,自然缺乏创新与前瞻思维,未能多行一步、多想一步。这就是冒牌水问题带来的教训。

要避免重蹈覆辙,首先要改革公务员文化。特首李家超提出要建立高级公务员责任制,这是直击要害的第一步。惟需要提升责任感的不单是高级公务员,而应扩阔至所有需要大学学位作为入职条件的行政及专业职级公务员,因为他们是公务员体系中负责日常执行工作的骨干,他们亦理应承担责任。

例如在冒牌水事件中,公众不可能要求中央投标委员会成员或政府物流署署长级官员,亲自核实每家投标公司负责人的背景,或所提供资料的真确性。这些核实工作的执行者,及政府很多其他重要工作的执行者,就是大学学位职级的中层公务员。要求他们承担责任,才可以使公务员由程序主导的文化,逐渐提升到特首所提出的以结果为主导。

制度本身亦须改革。特区政府的采购制度,颇为中央集权。例如,逾6000万元的货品及一般服务投标,均需由中央投标委员会审批;而只有价值不逾1000万元的投标,才由“用家部门”自行审批。当然,由中央采购,价钱理应较低,但随着社会进步而导致需求日益庞大,部门所需采购的项目和价值不断上升。

特区政府可考虑下放权力,让用家部门自行审批更高金额的投标。用家部门对自己所需最清楚,由他们自行审批,能够提升效益。而且投标结果直接影响自己部门运作,他们对审批投标的责任感,自然会更强烈。而中央投票委员会,则可聚焦更高金额的标书。

改革“价低者得”僵化标准

另外需要改革的,是审批投标时“价低者得”的僵化标准。多年来,坊间对政府招标制度一直有微言,因为政府现行招标制度不但应用于政府部门,亦广泛应用于其他资助机构。资助机构的一切采购,低至数万元甚至数千元,都须依从政府的招标精神,“价比三家”,邀请起码3家公司投标;而审批标书时决定性的因素,就是“价低者得”。如果不接纳最低价标书,便要详尽解释,甚至惹来质疑。

问题是在各行各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难免有公司为了生存而不惜以无利可图的低价赢得投标,坊间称之为“自杀投标”,内地则称为“内卷”。结果是中标公司在提供服务或物料时,透过偷工减料等不良手法,赚取毛利以生存。多年前的公营房屋“短桩事件”曾引致严重后果,惟这机制却始终无大改变。

“价低者得”造成的多方流弊,非香港所独有,但现在科技包括人工智能工具,可以较容易对标价订出合理的上下限界线;一旦发现投标价是低过合理的下限,便可要求投标者解释,或需请专业人士分析过低标价,提出合理质疑。而政府中央投标委员会的工作,除了聚焦大银码的投标之外,就是可以就各类投标的常见问题,向各部门及其他资助机构给予指引,进而提升本港整体经济效益。

冒牌水珍贵之处,是让公务员深刻理解到程序主导所引伸的公务员文化问题。改革公务员文化,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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