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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續發展

    港實現碳中和 可從兩方面着手

    2024-02-22

    文章原載《經濟日報》2024年2月22日
    撰文 :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裁 水志偉、團結香港基金高級研究員 蕭逸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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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持續發展已從核心議題昇華至國際社會的發展標準。香港近年來也積極參與氣候有關的行動,設立多項減碳目標,以實現綠色轉型。香港的碳排放量自2014年達到峰值以來,在2023年時已減少約四分之一,印證了我們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所做出的努力。為了達成我們的減碳目標,筆者認為香港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可在兩方面着墨:一是建立明確的減碳路綫圖,設立短、中期指標,二是落實執行綠色分類框架和氣候資訊披露的細節,並協助業界理解新例。

    制定指標 適時監察減碳進度

    首先,除了現有的2050年前達至「碳中和」、2035年前將碳排放總量從2005年水平減半這兩大目標,香港需要有更明確的中短期指標,以監察減碳進度。筆者建議,政府應制定較詳細的碳中和路綫圖,以5至10年為周期設定階段性目標,並為發電、建築、運輸和減廢等重點排放行業規劃清晰、可行的短、中期減排指標。以發電行業為例,可以要求電力公司制定並公開未來每5至10年的發電燃料組合,讓公眾了解達至2050年淨零發電的路徑。這樣的路綫圖不僅有利於細化、具體目標,更可以讓各界掌握減排進度是否達標。

    其次,香港需要制定綠色分類框架,框架是識別可持續經濟活動,並作為綠色產品定義的重要工具,減低經濟活動「漂綠」(green washing)的機會。香港正參照中歐的《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CGT)去建構有關框架,目的是要連接國際標準,此為正確的一步。該分類框架的原型(Prototype)目前集中定義能源、運輸、建築、廢物等4個行業。下一步,我們建議加入CGT中其他現有的行業,例如農業、林業、漁業和製造業,增加行業總數至6個。

    完善分類框架 氣候資訊披露

    此外,上一年的財政預算案提及政府希望擴大政府綠色債券計劃(GGBP),以涵蓋更廣的可持續金融項目。筆者建議,在本港最終的綠色分類框架出台後,政府可將GGBP現時9個「合資格類別」與框架所包含的項目充分銜接,讓市場參與到更多政府認可綠色項目的發展。

    除了綠色分類框架,香港需要盡快向業界提供執行氣候資訊披露的細節,並協助業界理解新例。香港交易所(HKEX)早前宣布採用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的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與傳統的財務披露準則相似,可持續披露準則致力於規範上市公司,披露氣候變化為企業經營帶來的風險和機遇。為了給予企業更多的準備時間,港交所已將上述披露的生效日推遲至2025年初。

    在此期間,筆者建議監管機構特別幫助規模較小的上市公司理解新例,協助它們適應新的披露要求。具體的支持可以包括提供培訓,如研討會、課程,並向企業提供披露要求的範例,讓上市公司明白監管機構所要求的披露水平。有關部門亦可建立專門針對實施ISSB的熱綫,即時回應企業所面對的實際難題,減少企業在新準則實施時可能出現的混亂與誤解。

    加速拓綠色科技金融 助轉型

    時光荏苒,我們距離2050年的碳中和目標逐步接近。去年的財政預算案提出香港建構國際綠色科技及金融中心。今年,我們期待新一份預算案可以延續並深化概念,為香港制定一個全面的路綫圖以達成碳中和目標,並完善執行上述分類框架、氣候資訊披露的細節。筆者相信這些建議有助香港細化宏大的減碳目標,並制定執行上的準則,加速發展香港成為國際綠色科技及金融中心,幫助本地企業實現綠色轉型,並推動全球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