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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二          香港可考慮為非本地培訓醫生提供實習機會以及明確的事業發展路徑

                 不同經濟體均制訂政策盡可能在醫生事業發展初期吸引他們到當地醫療體系工作。值得留意的是,各地一般會為於海外受培
                 訓的公民作特別安排,以吸引他們回國效力。以新加坡和英國為例,兩國均為尚未有實習經驗的非本地培訓醫生提供清晰的註
                 冊路徑,以及良好的事業發展機會。

                 實習經驗雖是醫學事業中不可或缺的一環,但並非所有醫科生都能保證獲得實習機會,尤其是非本地醫科生。海外培訓的醫科
                 畢業生如未能獲得實習經驗,便難以透過專為非本地培訓醫生而設的主要註冊途徑,從而加入香港的醫療體系。在參考英國等
                 經濟體的政策後,我們建議放寬醫生須完成全期實習方可應考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執業資格試的要求,以增加醫科畢業
                 生來港發展的動力;而通過執業試後須在本港完成評核期的安排則應予以保留,並在其後加上臨時註冊安排。此外,對在本地
                 醫療體系服務一段時間的醫生而言,評核期與試後實習並無二致,實屬不必。因此,為了更充分發揮醫生卓越的技術,我們建議
                 在有限度註冊下執業逾一年的醫生在通過執業資格試後,應獲寬免評核期。

                 再者,在參考新加坡的臨時註冊制度後,我們建議政府應規定相關醫療機構提供實習機會,以助海外醫生經有限度註冊或政府
                 建議的途徑加入本港醫療體系,並以臨時註冊的方式完成實習要求,此等機會應開放予未能在其受訓地取得實習機會的合資
                 格非本地醫科畢業生。政府可建立醫科實習優先制度,以確保名額只分配予香港永久居民。政府可考慮設立一個機制,讓這些
                 醫生在港完成實習後,能繼續為本地醫療體系提供公共服務,例如相關的醫務機構可與香港以外的醫療監管機構合作,讓這些
                 醫生在港完成實習後,在其受訓地獲得正式註冊。此舉將允許醫生在完成實習要求及符合海外正式註冊條件後,能以有限度註
                 冊的方式或透過政府建議的途徑加入本港醫療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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