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策縮窄貧富差距 造地改善經濟民生

    20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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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團結香港基金發表「土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報告,除建議政府推出「補貼置業計劃」,亦繼續倡議進行維港以外的大型填海計劃。
    (左至右) 團結香港基金高級研究員曾維謙先生、團結香港基金總幹事鄭李錦芬女士、
    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黃乾亨黃英豪政治經濟學教授王于漸教授、
    團結香港基金副總幹事及政策研究院主管黃元山先生

    團結香港基金10月23日發表「土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的第三份報告,報告從土地及房屋兩大議題著手,提出政府應改革公營房屋政策使其以置業為本,以改善資產分布不均,拉近貧富差距。報告又建議政府推出「補貼置業計劃」,以建築成本出售公營房屋,同時鎖定補鎖金額,不再隨樓價浮動,與民共富。報告重點如下:

    1.  解決基層市民短中期的住屋需求,必需多管齊下:公營房屋嚴重供不應求,在短中期尤為突出,政府必須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需求,基金會支持政府以「公私營合作」模式,加快增加房屋供應;

    2.  幫助香港市民置業,分享經濟繁榮成果:建議政府盡量幫助港人置業,讓更多香港市民擁有資產,透過土地、樓價升值分享經濟繁榮成果,拉近貧富差距;

    3.  鎖定資助出售房屋補價金額,與民共富:促請當局正視現行資助出售房屋(如居屋、租置單位)補價機制讓市民「望塵莫及」的情況,建議以建築成本定價出售公營房屋單位,並鎖定補價金額,與民共富;

    4.  釋放土地價值,讓公帑用得其所:建議把「鎖定補價金額」機制擴展至所有新建的資助出售房屋,以釋放土地價值,確保公營房屋制度的財政穩健及可持續性,讓公帑可以運用在其他有需要的範疇;

    5.  盡快在維港以外重啓大型填海,發展新市鎮:香港需要大片、平坦、完整的土地,以支持規劃完善、配套充足的新市鎮發展。在眾多土地供應的選項中,較具成本效益、較少爭議、亦一直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在維港以外重啓大規模填海;

    6.  建立具規模的土地儲備,按需求調節供應:過去十多年,香港並沒有落實和完成大型土地發展,致令現時各類物業的供應都捉襟見肘。長遠治本之策,是建立具規模的土地儲備,讓政府可以因時制宜,按社會和經濟的不同時段需要,調節土地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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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于漸教授認為現時的公營房屋政策無法釋放土地價值,政府應該幫助港人置業,透過土地、樓價升值分享經濟繁榮成果,拉近貧富差距。

    建議推出「補貼置業計劃」:以建築成本出售公營房屋,鎖定補價金額

    報告分析,過去十多年,房屋供應嚴重不足,房屋階梯失效,公屋住戶欠缺置業機會,而資助出售房屋(主要為「租者置其屋」(租置)及「居者有其屋」(居屋))業主因現有補價機制的缺陷,無法追上與市價掛鉤、水漲船高的補價金額,令其難以離開公營房屋體系,「換樓」至私人市場。同時,公屋的建築和營運成本依賴持續補貼,長遠對政府的財政狀況造成壓力。現有公營房屋政策,對公屋租戶、租置及居屋業主、政府三方均未能達致最佳成果。

    是次研究報告由香港大學黃乾亨黃英豪政治經濟學教授王于漸領導。他認為,現時的公營房屋政策令土地價值無從釋放,政府應該幫助港人置業,讓更多住在公營房屋的市民擁有資產,透過土地、樓價升值分享經濟繁榮成果,拉近貧富差距;加上公屋的建築及營運成本,為政府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長遠而言,香港必須面對房屋改革的問題。他指出,政府應檢視現行公營房屋的財政模式,確保制度穩健及可持續性,讓公帑可以適得其所地運用在其他有需要的範疇。

    基金會倡議的「補貼置業計劃」是一個以置業為本的房屋政策,以建築成本定價出售公營房屋單位,並鎖定補價金額,與民共富。以市值400萬(港元,下同)的單位為例,假設售價為100萬,兩者相差的300萬為未來補價金額,將在最初購買時鎖定,不再隨樓價浮動,讓有關住戶按本身能力做可預期的計劃,在條件充足時完成補價,成為擁有單位全部業權的「真業主」。

    政府可以考慮在補價釐定機制中加入不同元素,以鼓勵買家完成補價,包括:提前清償補價折扣優惠、就未繳付的補價在禁售期後收取利息、分期償還未繳付補價,以及當單位市值下跌時平均下調補價等。

    報告建議政府分四階段推行「補貼置業計劃」:首先推行先導計劃,出售「補貼置業計劃」單位予「綠置居」、新建成居屋、「首置上車盤」的合資格住戶。假如先導計劃受歡迎,則擴展至未來所有新落成公營房屋。之後,政府可以考慮容許現有居屋和租置屋業主按「補貼置業計劃」的補價機制選擇補價,最後則分階段私有化現存的公屋單位。報告指出,如計劃在各階段順利推行,30年後全港可有大約七成半家庭成為業主。

    團結香港基金創會主席董建華先生表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剛發表的首份《施政報告》中,努力回應社會種種訴求,用心良苦,令人欣慰。就本港的房屋政策,特首提出『以置業為主導』,並致力建立置業階梯的方針,我十分認同。古語有云『有恆產者有恆心』,當更多香港市民擁有自己的物業,能分享香港經濟繁榮的成果,社會亦會更加安定和諧。」

    土地政策建議:維港以外大幅填海 造地為民生

    土地房屋短缺問題非常嚴峻,特別是公營房屋供不應求的情況在短中期尤為突出。基金會認為,政府必須採取多項措施解決基層市民的住屋需要。短中期方面,報告建議透過公私營合作,釋放私人土地儲備的發展潛力。政府可以考慮透過包括道路基建、上調地積比等政策配套,增加相關土地的可建房屋數目,而私人土地擁有者則補足地價,並須在過程中幫助政府興建指定比例的公營房屋。基金會相信,若能盡快出台一套公平、透明的機制,公私營合作有潛力成為短、中期土地房屋供應一條實際可行的出路。

    報告建議政府成立「土地發展專員辦事處」,統籌有關土地發展的審批工作,並增加資源予相關部門,加快審批程序,拆牆鬆綁,從而加快土地及房屋供應。此外,政府應繼續推動不同審批部門統一技術定義及標準。報告亦分析樓市成交數據,指出多項需求管理措施已存在8年,有可能長期壓抑了非炒賣、非投資的真正本地用家需求,促請政府仔細檢視相關措施的成本效益。

    長遠建議方面,報告指出香港需要大片、平坦、完整的土地,以支持規劃完善、配套充足的新市鎮發展,並建議繼續在維港以外進行大規模填海,因這是眾多土地供應的選項中,較具成本效益、較少爭議、亦一直行之有效的方法。今年4月,基金會曾提出在長洲南、將軍澳、屯門等地大幅填海的建議,長遠可提供共3,500公頃土地。如有關建議落實,可進一步考慮將現時散布於全港海岸線的港口作業設施,包括葵涌貨櫃碼頭,整合於新的長洲南人工島之上,騰空寶貴的市區用地,以供發展或優化海濱之用。

    報告又指出,今天坊間討論的所謂『市區閒置官地』或『預留鄉村式用地』,其實大部分都是散落零散、無法支持大規模發展的地塊。長遠而言,香港需要建立土地儲備,讓政府可以因時制宜,按社會和經濟的不同時段需要,調節土地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