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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撮要













           1.     引言


           在第一份報告中,我們指出了我們公營房屋制度如何缺乏經濟效率。在第二份
           報告中,我們進一步探討由此帶來的各種社會經濟民生問題。本報告為我們土
           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的第三份報告,是次我們將更進一步探討公共租住房屋
           ( 公屋 ) 機制設計的缺陷以及其內在的低效率問題。這些問題包括公屋單位使
           用效率不佳、公屋住戶與單位錯配、單位回收進度緩慢,以及公屋制度在財政
           上難以持續。

           我們認為低效率問題的根源是由於公屋住戶並不擁有其居住單位,因此公屋資
           源無法根據不斷改變的情況而被有效率地分配。有關問題在現時社會面臨公屋
           單位供不應求的情況下變得更嚴重。鑑於我們的公營房屋制度的設計及其為公
           屋住戶提供的誘因,任何以行政措施減輕這些低效問題的方法只會成效有限。
           除非有關措施非常嚴厲,但這卻可能會使政府和公屋居民面對高昂的代價。因
           此,要提升效率,更有效的方法是透過我們提出的「補貼置業計劃」改革公營
           房屋政策。「補貼置業計劃」以置業為本,不但可以涵蓋未來的公營房屋供應,
           也可以涵蓋現有的公營房屋單位。




           2.     公屋單位使用效率不佳

           首先,由 2001 年至 2016 年,公屋單位增加了 95,000 個,公屋居民人數卻反
           而微跌 4,000 人。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公屋居民人數下跌是由社會現象所帶動,例如核心家庭越
           來越普遍、生育率下降、人口老化等。無可否認,上述的社會因素的確導致社
           會各階層的平均家庭住戶人數下降 。然而,人數下跌的情況在公屋方面尤為顯
           著。從 2001 年至 2016 年,公屋家庭平均住戶人數由 3.4 人下跌至 2.8 人。相
           比之下,同期的私樓家庭平均住戶人數只由 3.1 人微跌至 2.9 人。這意味著當
           中存在著某些獨特因素影響著公屋家庭。我們相信這些因素與政策相關,並源







       8        土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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