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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物業價格持續上漲,意味著租置計劃和居屋單位的業主在償還補價給政府
           後,即使售賣其租置計劃或居屋單位,仍無法升級購買私人住宅單位。事實上,
           截至 2015 年,約 324,200 個居屋單位中只有 23%的單位已完成補價。租置計
           劃單位的情況更嚴峻,約 132,000 個單位中只有 1%的單位已完成補價。




           7.     「補貼置業計劃」的建議實施路線圖


           由於公屋租戶並非單位業主,因此在缺乏誘因及方法的情況下,他們難以最大
           效益地善用其居住單位。至於居屋及租置屋單位業主,由於補價金額與市價掛
           鉤,因此他們難以償還未繳付的補價,無法享受其單位的全部資產升值收益並
           升級到私人住宅。至於政府,公屋建築成本和營運開支為其帶來巨大的財政負
           擔,同時卻只能收回極少居屋及租置屋的補價收入。這促成一個三輸局面。我
           們之前的章節提出了「補貼置業計劃」- 一項以置業為本的公營房屋計劃 - 如
           何能改革現行的公屋制度,並解決上述問題,將三輸局面轉化為三贏。這一節
           我們將闡述一個建議路線圖,分四個階段實施「補貼置業計劃」。

           我們建議政府先推出「補貼置業先導計劃」,以評估市民對計劃的支持及接受
           程度。這可視為現行居屋計劃加上以下機制的進階版本:

           (i)  定價與建築成本掛鉤

           (ii)  補價金額鎖定在入伙時的水平

           下圖以一個假設市值 400 萬元的「補貼置業計劃」單位作例子說明。








           ▼ ▼ 「補貼置業計劃」的定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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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團結香港基金。




       12       土地房屋政策研究系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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