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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加快香港基層醫療的發展步伐
在目前醫療制度中,基層醫療是一個非常重要並需要大力加強的部分,以便
全面而貫徹地滿足大多數人隨著生命歷程變遷而產生的全人需求、協調
不同醫護設置及服務提供者之間的接軌,並讓患者獲得所需的護理
(Donaldson, Yordy, & Vanselow, 1994)。在向前邁進時,我們必須建立足
夠和合適的醫護人手資源,並給予適當培訓,持續投放資源。我們應注重
建立合適機制,以鼓勵醫護人員加強其專業技能,例如持續教育、專業技能
計劃及培訓、晉升機會等。我們認為建立基層醫療人手是極為迫切,人手
當中應包括一系列的服務提供者:家庭醫生;經培訓處理多種慢性疾病及
與老齡相關併發症 (如因體力及能力衰退而變得脆弱的長者) 的全科醫護
人員;經培訓提供長期護理、殘疾人士護理和紓緩治療的基層醫療醫生;
及提供基層醫療的「專科人員」。同時,我們建議政府採用家庭醫生及基層
醫療醫生模型,進一步促進「基層醫療醫生與病人的伙伴關係」。雖然病人
可以視乎需要選擇轉換他們的基層醫療醫生,但有關的轉換應被記錄存檔。
這將有助患者獲得基層醫療服務,並加強服務的一致性,讓病人可以在整個
生命歷程中,由同一位醫生對不同的健康問題作出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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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在服務提供者與醫護人員之間建立正式連結 帶動服務整合
我們認為當局有需要檢討各項機制,以加強醫院、次急症護理提供者和
基層醫療提供者之間的聯繫。這些機制包括護理途徑的設計、臨床指引、
護理計劃、轉介和出院程序。對服務提供機構、醫護環境設置、資料流通及
病人參與方面的檢討工作也同樣重要。鼓勵服務提供者之間溝通和持續
對話的正式機制,也能加強和實現醫院與社區之間,特別是在基層醫療
領域的融合。鑑於目前的機制僅限於關注病人在臨床方面的健康,當局應
考慮開發特定工具,為患者評估其生理、心理、社會及精神方面的需要,
確保服務能提供全面及以人為本的護理。
2.4 持續推進醫社合作
為了滿足病人的全面需要,並為多種慢性病患者提供所需的聯合服務,我們
必須確保有充足的醫療和護理支援,讓病人可獲得理想的醫療成果,亦要
為長期護理、復康及社康支援提供足夠的資金、資源和基礎設施。
為進一步促進醫社合作,我們建議政府研究有關的經費需求及共享資金
機制,讓醫療和社康護理部門共享撥款安排,並就一個綜合開支計劃達成
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