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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果,是這些住戶暫時甚或永久被釘死在這些公屋單位,無法遷居以適應他們理想
              的工作、學校及親朋戚友。

                     如果這些家庭之中有很大比重並非貧窮而且有能力負擔私營房屋單位,便
              會因為住宅需求未能滿足而構成私樓價格上升的壓力。這造成一個奇怪的惡性循環:
              私樓租金日升,令公屋租金相對私樓租金的水平更低,反而成為公屋單位面積細小
              一個不成理的理由。


                     政府終於對非寮屋居民、並且在被納入公屋計劃之後十年成為富戶的租戶,
              實施入息審查和雙倍租金政策。這些措施雖然確實令希望接受入息審查的租戶繳付
              更高租金,但對收回現租戶單位的效力不大。


              3.3  不能有效收回單位

                     除了採用入息審查和雙倍租金政策之外,政府亦利用居屋計劃收回公屋富
              戶的單位,但進展異常緩慢,而且非常低效(見表 7)。這是意料中事,因為行政
              措施必須嚴厲,否則成效有限。不過,如果政策目的並非逼遷,而只是旨在吸引租
              戶購買居屋單位後遷離公屋單位,則並不可能採取嚴厲方法。

              表 7. 房委會收回公屋單位數目,按原因分類













               資料來源: 政府新聞公報。


                     簡言之,過去作出的分配決定令很多公屋住戶成為富戶,而很多私樓住戶
              卻非富戶。公屋富戶認為相對其收入,他們所居住的單位太過細小;而即使很多公
              屋富戶居住的單位小得無法滿足需要,但同時很多私樓貧戶卻不符合資格申請公屋
              單位,縱使公屋單位理應較適合其情況。由於相關的市場並不存在,因此無法明正
              言順將租戶和房屋單位重新配對。如果這種情況維持,香港不平等的房屋制度所產
              生的不良影響會在未來多年繼續引起社會爭議。

                     不過,不平等只是現行制度的其中一個問題,另一個與公共房屋計劃有關
              而同樣嚴重的問題,是離婚及家庭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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